刘江东搅局*ST金路重组 二次举牌惹违规争议

2015-09-01 08:22:46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ST金路(000510)今日公告,公司股东刘江东于2015年8月31日再次增持公司股份192.78万股,占总股本的0.32%,增持价格区间为11.48元-11.72元/股。增持后,刘江东的持股比例由9.68%上升至10%,成为*ST金路的第一大股东。但*ST金路表示,公司董事会未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德阳市国资委。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6月宣布新光集团将借壳之后,刘江东这位突然杀出来的“野蛮人”,或许将对*ST金路的借壳重组带来微妙的影响。

  举牌方能否掌权?

  8月24日,在股价连续多日涨停之后,*ST金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8月21日下午收市后,公司收到刘江东通知,其已累计持有公司股份3046万股,持股比例为5.0001%。据刘江东此后披露的权益变动书,其对*ST金路的买入自8月初便开始。8月3日,其以8.12元~8.23元的价格买入公司982万股。在这之后,其买入举动更加频繁。

  直到8月31日,刘江东再次增持*ST金路股份192.78万股,持股比例由9.68%上升至10%,出现二次举牌。

  资料显示,截至6月30日,宏达集团持有*ST金路2534万股,占总股本4.1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德阳国投持有2156万股,占总股本3.54%,为第二大股东。不过,在刘江东持股比例最终达到10%之后,其能否真正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仍然待解。

  深圳一位律师对此分析:“股东是否能成为实际控制人关键还是看其在董事会的控制力。一方面,需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来判断刘是否有权提名董事或更换管理层;另一方面,绝对的控制力需要股东有较高的持股数量。目前看,刘与其余几大股东的持股差距并不大,刘虽然是第一大股东,但并不是实际控制人。”

  游资疯炒股价

  *ST金路公告显示,刘江东系四川省达县人,1975年10月6日出生,通讯地址达州秦巴医贸园财富中心八楼。对于连续增持*ST金路,其在公告中称是看好*ST金路未来发展前景,通过此次股份增持,拟获取上市公司股权增值带来的投资收益。同时不排除未来继续增持的可能。

  另据工商资料,刘江东是达州市达县胜利煤业有限公司的老板,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26日,注册资金仅有60万,股东为刘江东和姚庆林。

  值得注意的是,8月19日至8月26日,*ST金路收获六连阳,其中最近五个交易日更是连续五涨停,区间涨幅达到30.15%。同时期的大盘以及大多数个股均为五连阴。同时*ST金路龙虎榜数据也显示,8月21日、24日、25日多家四川成都、达州地区营业部上榜。

  具体看,8月21日,除国信证券达州金龙大道营业部买入1291万元外,中信建投成都马家花园营业部、华西证券成都龙腾东路营业部也分别以2437万元、2313万元登上龙虎榜单。8月25日,长江证券成都光华村街营业部、国金证券成都天府大道营业部再度现身*ST金路龙虎榜,两者分别买入1亿元、1450万元。

  深圳一位私募投资者分析,8月中旬以来,大盘持续走弱,上述游资如此巨量资金炒作*ST金路令人不解。从上市公司消息面上讲,*ST金路的唯一利好是已经披露良久的借壳重组利好,刘江东此时买入后股价逆势大涨,刘的巨额投入和四川省内游资的疯炒看上去有很大关联,炒作股价的成分较大,投资者要注意其中的风险。

  连续增持被指违规

  刘江东连续增持也引发了一些业内人士的关注。8月24日晚间,*ST金路公告,刘江东于8月21日增持后达到举牌线,持股比例为5%;8月31日晚间,*ST金路再度公告,刘江东当日再次增持后,持股比例达到10%。基于此,部分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证券律师认为刘江东的连续增持有违规之嫌。

  上海一家律师所的王姓律师认为,依据《证券法》等法规规定,投资者在完成股份增持达到举牌线时,必须在三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公告,期间举牌人不得买卖股票;在公告举牌后的两日内,该投资人也不得再行买卖股票。从刘江东的操作看,他本人于第一次举牌后的第二天(8月25日)就大幅买入公司股票,属于不合规。

  不过,截至目前,上市公司或证券交易所并未对刘江东连续增持行为提出质疑或询问。前述律师表示:“之所以交易所不予查问乃至处罚,很大原因在于当时市场大跌,不论是否合规,增持行为都被看作是积极和正确的。如果是减持,则交易所一定会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