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罕见“超高送转”遭深交所追问

2016-02-05 07:54:5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邵好

  ■按2月4日收盘价计算,天齐锂业市盈率已经高达158倍。

  ■从本质上看,“高送转”不影响投资者实际权益,也不代表公司盈利水平的提升。

  ■此前拟推“超高送转”的劲胜精密就被交易所出具了关注函。

  ⊙记者 邵好 ○编辑 全泽源

  从2015年7月8日起4个月时间,天齐锂业的市值从92亿涨至450多亿元,成为2015年下半年当之无愧的大牛股。有意思的是,这家历来都无高送转(10送转6以上)历史的中小板公司,在股价大幅上涨之后,于日前高调宣布拟10派4转增28股。如此罕见的“超高送转”手法迅即招致交易所“关注函”。

  速推“超级大红包”

  深交所2月4日向天齐锂业发出《关注函》,要求其对1月30日披露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给予更多说明。

  回查天齐锂业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天齐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蒋卫平于1月29日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其建议,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10派4转增28”。这意味着,按照公司现有的2.61亿股股本计算,天齐锂业此次将合计派现1.05亿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7.32亿股。这是天齐锂业自2010年上市至今,首次推出高送转(以10转送6以上为标准),其最高送转记录是上市当年推出的10转5股派1元。

  从业绩状况看,公司此次高送转确有一定底气。在此前一周,天齐锂业刚发布201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司透露,公司2015年实现净利润有望达到2.15亿元至2.55亿元,同比增长64.75%至95.4%。

  消息发布后,天齐锂业股价呈现出加速上扬的态势,除2月1日因市场因素影响而未能收出阳线外,此后3个交易日均收出长阳,2月4日更是在尾盘冲至涨停板,收于155.06元,迫近历史高位。

  对此,部分机构也给出看多评价,认为高派现反应公司对未来业绩高增长的信心,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近来的经营情况,积极回报股东,扩大股本规模匹配公司未来发展。

  市盈率已经高达158倍

  预期业绩良好+拟推高送转,天齐锂业的股价升温并不意外。但作为前期涨幅巨大的锂电概念股,在至多翻倍的预计业绩的情况下,推出如此“高规格”的分配方案,确实值得市场对其经营状况给予更多关注。

  事实上,交易所已经在《问询函》提出5项问题,要求公司给予更多信息披露。例如,《问询函》要求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披露公司推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理由、合理性,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匹配的具体理由。同时,补充披露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否经过财务测算,是否超过可分配范围。

  从天齐锂业的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来看,其有望实现的业绩倍增主要受益于锂产品市场量价齐升。有研报指出,2015年国内电池级碳酸锂价格累计涨幅达3倍,身为国内最大碳酸锂生产企业的天齐锂业自然受益于此,业绩得以快速增长。

  记者了解到,市场对天齐锂业的看好主要集中于其在资源方面的优势,天齐锂业通过泰利森等上游布局得以享受资源价格上涨的红利。

  显然,拥有核心资源这种“护城河”对于风口上的A股公司已经足够耀眼,但在下游企业“痛斥”锂电价格疯涨的情况下,资源价格上涨的红利能否长久持续,也许就要打上一个问号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业绩预增,但经过前期上涨的天齐锂业从市盈率角度看并不便宜。截至2月4日收盘,公司总市值已经高达405亿元,以2.55亿元的2015年业绩预计上限计算,其市盈率也已经高达158倍。

  深交所追问资金使用情况

  除了要求天齐锂业对公司发展经营的各项情况予以披露外,深交所还在《问询函》中要求公司对资金使用情况公布更多信息。

  《问询函》要求补充披露天齐锂业在过去12个月内是否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在未来12个月内是否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尽管公司目前尚未就此给出回复,但记者注意到,公司确实在流动资金上有所需求。2015年12月26日,天齐锂业刚刚发布公告,宣布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

  彼时公告显示,天齐锂业计划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金额均为15亿元,募集资金则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以此看来,天齐锂业手头似乎并不是特别宽裕,而其提出的高送转方案是否必要,也有望在其对问询函的回复中得到答案。

  上市公司出于股本和市值管理的目的推行“高送转”有其现实需求,但本质上看,“高送转”不影响投资者实际权益,也不代表公司盈利水平的提升,属于“数字游戏”。对此,监管部门给予了密切关注。前期拟推“超高送转”的劲胜精密就被交易所出具了关注函,要求公司披露相关议案是否具备合理性;并请公司补充披露,提议本次高送转的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和董监高,未来六个月内究竟有无减持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