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和修正不及时 两公司遭监管关注

2016-03-04 08: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赵一蕙

  ⊙记者 赵一蕙 ○编辑 邱江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的余音犹在,智慧能源却又突然预告2015年全年业绩增长124%至152%,由此遭到监管部门的问询。事实上,在年报披露期,业绩预告的问题一直是监管关注的重点之一。除了智慧能源,之前未对业绩预告及时修正的华英农业亦遭到监管。目前来看,业绩修正或预告不及时或者滞后,仍是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3月2日,智慧能源发布2015年度业绩预告,经其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亿元至4.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4%至152%。公司将之归因于战略转型效果显著、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处置三子公司股权取得投资收益等。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因2月24日、25日连续两天股价涨停,智慧能源曾于2月27日发布股价异动公告,确认公司未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而短短数天之后发出的这份盈利同比大增的业绩预告,显然有悖于此前的公告。而且,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若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按此规定,智慧能源应在1月31日前发布这一业绩预告,而公司的披露却直到3月2日才“姗姗来迟”。

  上述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且信息披露前后矛盾的情况,引发了监管关注。公司3月3日披露收到上交所问询函,函件就公司3月2日的业绩预告,要求公司进一步说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预告的原因。同时,就公司2月27日股价异动公告中明确表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要求公司说明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对股价异动原因进行了认真核查,以及异动公告未能如实披露公司业绩大幅变动的原因。此外,上交所还要求公司分析说明2015年业绩预增的具体原因。

  业绩预告披露不及时,可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的“老问题”,不仅包括业绩预告本身的“迟到”,还包括业绩预告修正不及时或者修正“缺位”。

  以华英农业为例,其在2015年10月22日发布的三季报中预计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为3000万元至4000万元,但公司2016年2月27日披露的业绩快报却显示,2015年度净利润仅为1736.4万元,与此前业绩预告披露的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公司的错误在于,其直到发布业绩快报的当天,才同步发布公告对上述“误差”予以修正。

  对于修正的原因,公司表述为2015年第四季度原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同时部分产品价格未达预期所致。事实上,根据规定,华英农业同样应在2016年1月31日前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为此,深交所于2月29日出具监管函,指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

  业绩预告并非“一告了之”这么简单。每逢年报披露期,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修正的发布之及时性颇受关注,而以往临近年报发布前几日才修正之前业绩预告的案例却屡见不鲜,遭到监管关注的也不在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