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北恒备案问题拖延太久 东方日升定增改为竞价发行

2016-05-04 08:3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子霖

  记者发现,导致此前定增方案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发行对象之一苏州北恒迟迟无法完成私募备案。至于为何不通过股东会授权延长方案有效期,是因为前次定增为“定价定向”,发行价每股8.54元与公司目前股价(16.48元)相差悬殊,已不再符合定增发行定价“随行就市”的新趋势。

  在前次定增方案宣布失效仅一个交易日后,东方日升快速发布了最新的定增预案。与此前方案一致的是,定增募资投向仍是光伏发电项目,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将“慷慨解囊”。所不同的是,新的定增预案采用竞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基本上是“随行就市”;而已失效方案则为“定价定向”,发行价每股8.54元,远低于公司4月29日停牌前16.48元的股价。记者注意到,造成前次定增方案逾期失效的原因之一,是公司原定发行对象之一苏州北恒的私募备案未及时完成,一度导致证监会中止审查。

  回溯公告,东方日升早在去年4月初就发布定增预案,拟以每股8.54元发行2.93亿股,募集资金25亿元投向两个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该预案于去年4月底获股东大会通过,授权有效期一年。然而直至今年4月底,东方日升宣布定增方案逾期失效,并未采取再行召开股东会延长方案有效期的常规做法。

  记者发现,导致此前定增方案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发行对象之一苏州北恒迟迟无法完成私募备案。根据东方日升前次定增方案,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海峰、东海基金-金龙16号资产管理计划、苏州北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耀民等四方。

  其中,苏州北恒系由普通合伙人星香云(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江阴华西钢铁有限公司、江阴华西不锈钢有限公司、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三名有限合伙人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东方日升的定增申请于去年6月上报证监会,而证监会去年9月份在对公司定增申请的反馈意见中提出:公司应补充说明认购对象是否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了备案手续。

  此后,东方日升回复称,截至反馈意见签署日(2015年11月26日),苏州北恒尚未完成私募基金备案,但已出具相关《承诺函》,承诺在证监会批准东方日升本次定增后和相关发行方案备案前,按照相关的规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程序。

  然而,一个月后,东方日升又表示,公司已向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定增申请,并收到了证监会的中止审查通知书。虽然此后,证监会在今年3月恢复了对公司定增方案的审查,但东方日升显然已“错过时机”。

  今年4月29日,东方日升公告表示,截至4月28日,定增事项尚未获得证监会核准。根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的定增方案到期自动失效。至于公司为何不再通过股东会授权延长方案有效期,记者注意到,东方日升前次定增为“定价定向”,发行价每股8.54元与公司目前股价(16.48元)相差悬殊,已不再符合定增发行定价“随行就市”的新趋势。

  再看公司最新公告的定增预案,其采取竞价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五名,实际控制人林海峰的拟认购金额由前次的5.8亿元增至6亿元。至于募资投向,公司依然坚持投向光伏发电领域,且本次定增将此前的两个项目扩展至五个项目。预案称,公司拟募集不超过35亿元分别投向内蒙古150MW集中式光伏发电、墨西哥杜兰戈州100MW集中式光伏发电、宁波市宁海县蛇蟠涂99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等五个项目。

  东方日升股票将于今日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