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内幕交易案! 胜利精密高管集体泄密

2016-05-26 08:12:3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祁豆豆

  近日,证监会一纸行政处罚书将胜利精密重组背后暗藏的内幕交易细节逐一曝光。令人唏嘘的是,公司董事长、董事、董秘等作为内幕知情人,集体扮演了“泄密者”的角色,或告知好友,或指挥配偶进行暗箱操作;而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负责人亦忍不住“伸手”。经证监会立案调查审理,本次相关内幕交易责任人被没收并处罚最高达上千万元。

  锁定内幕信息敏感期

  2014年6月8日,胜利精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董事长高某根提出公司决定进军移动通讯领域,向手机、移动通讯大部件方向发展,近期将通过收购相关企业的方式实现这一战略,快速进入移动通讯领域,具体事项由高某根、乔某负责推动,参会董事均同意。

  2014年7月15日,高某根与苏州智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智诚光学”)董事长王某仓确定了胜利精密收购智诚光学的两步走步骤,并且对一部分股权的收购价格进行了商议,收购意向及收购计划等事项已经确定。

  2014年12月22日,胜利精密发布公告称,1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相关预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购买苏州智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73.31%股权以及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公司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支付。

  证监会认为,内幕信息形成于2014年6月8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4年6月8日至12月22日。

  同时,证监会指出,胜利精密董事长高某根、时任董事陈某良、董秘包某青参加了6月8日的会议,知悉公司收购转型的计划,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是本案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为2014年6月8日。

  内幕交易事涉多名高管

  经查明,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欧阳俊东与包某青、陈某良、高某根存在频繁通话。在此期间,欧阳俊东使用其本人及“王某勤”、“蔡某喜”、“顾某珍”账户买入“胜利精密”438.9万股,成交金额3885.69万元,获利717.2万元。从账户交易情况看,“王某勤”、“蔡某喜”两个证券账户自7月初大量买入“胜利精密”。其中,“王某勤”账户同期仅交易“胜利精密”,大量买入只有少量卖出;“蔡某喜”账户同期主要买入“胜利精密”,无卖出,交易量较其他股票明显放大;“欧阳俊东”账户在7月买入“胜利精密”后,8月卖出;“顾某珍”账户在7月仅买入“胜利精密”一只股票。上述账户对“胜利精密”的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

  除欧阳俊东之外,胜利精密董事陈某良的配偶陆小萍也涉事该内幕交易案。经查明,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陆小萍使用“王某勇”账户买入“胜利精密”118.33万股,成交金额1102.59万元;卖出1万股,成交金额8.84万元;获利132.5万元;大量买入集中在7月1日至7月15日期间。陆小萍的交易活动同样与本案内幕信息基本吻合。

  证监会指出,欧阳俊东、陆小萍的上述行为均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没收欧阳俊东违法所得717.2万元,并处以717.2万元罚款;没收并处罚陆小萍各132.5万元。

  另值得一提的是,除高管“泄密”致内幕交易之外,知悉公司转型意向和收购资产的关系人亦牵涉了内幕交易案,其中本次重组标的资产智诚光学的董事长王某仓也在不经意间充当了“泄密者”角色。

  证监会调查显示,袁某超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王某仓有通讯联系。张琴与袁某超关系密切,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张琴有明显买入“胜利精密”的痕迹,而且买入时点与王某仓、袁某超通话时点一致,故被认定为内幕交易。

  与之类似,智诚光学股东苏州日亚的负责人李文龙,在知悉胜利精密收购智诚光学一事后,使用其配偶账户买入胜利精密构成内幕交易。

  此外,昆山市龙显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卫强亦身陷内幕交易。据悉,卫强曾参与胜利精密与龙显光电的收购洽谈,了解胜利精密计划转型这一情况,随后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买入胜利精密获利12.95万元。对于内幕交易行为,卫强提出申辩称,购买“胜利精密”是基于自己对行业发展趋势分析作出的判断,之所以购买股票资金明显大于以往购买股票投入资金,是因为当时收入水平有明显提升。

  但证监会最终认定,从卫强参与洽谈收购事宜、胜利精密向龙显光电发出收购要约,以及与券商一同前往龙显光电调取财务报表等事实来看,卫强对收购不知情的申辩不成立,且卫强8月14日的交易符合内幕交易特征,故对卫强内幕交易行为没收并处罚各12.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