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新规显威 华联矿业重组主动“刹车”

2016-06-21 08:21:4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赵一蕙

  重组新规发布仅数天“威力”已显,即有上市公司的重组发生“动摇”。今日,6月7日刚发布重组报告书草案的华联矿业宣布,因重组监管政策重大调整,公司对重组报告书中相关内容进行梳理,并对其可行性进行评估后,决定取消原定于6月22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公告同时提示,此次重组政策的调整,可能导致公司重组方案被暂停、中止、调整或取消。记者发现,目前华联矿业的重组方案并不构成“重组上市”(旧称“借壳”),不过若执行新规显然将会被划入这一类别,如今华联矿业未选择强行“闯关”股东会而是主动刹车,其态度亦值得玩味。

  华联矿业对此次重组的态度变化已有“先声”。6月17日晚间,重组新规征求意见的消息正式发布,就在消息正式发布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6月20日,华联矿业发布午间公告,即称“监管政策调整,公司决定取消原定于6月22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时至今日,其官方表态已经变更为“重组风险提示”,且称监管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可能会对本次重组造成重要影响,并可能导致重组方案被暂停、中止、调整或取消。

  华联矿业的重组本就一波三折,且从操作手法上,亦有规避“重组上市”之嫌。2015年8月29日,还因重组处于停牌的华联矿业宣布“易主”,公司现任实际控制人柴琇与以现金方式收购东里镇中心、汇泉国际、华旺投资等合计持有的7200万股上市公司股份。同年9月,股份交割完成。该次交易完成后,柴琇持有上市公司18.03%的股份,成为控股股东及新实际控制人。

  2015年11月12日,华联矿业发布了跨界“卖牛奶”的重组预案,拟发行股份购买柴琇旗下的广泽乳业100%股权和吉林乳品100%股权,同时拟向柴琇、内蒙蒙牛募集配套资金。两项标的资产作价8.06亿元,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6.6亿元的48.52%,未达到100%。因此,即使上市公司刚刚发生了控制权变更,上述交易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但至今年3月,公司突然宣布因修改方案而停牌,并于4月26日发布了修改后的重组预案和一份新的增发募资方案。其核心是将原来的定增购买资产+配套募资,变更为一份资产置换方案+一份定增募资方案,且后者的实施将以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方案实施完毕为前提。根据公司6月7日最新发布的重组报告书,原本计划在重组后依然保留的铁矿石业务将被剥离——上市公司拟置出铁矿石业务相关资产,作价约11.6亿元,拟置入资产两项资产保持不变,作价8.16亿元,其差额部分由吉乳集团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

  事实上,在前一次重组方案发布时,公司曾因会形成“两大主业”格局遭上交所问询,而公司在2015年11月28日公布的回复函中明确表示,“上市公司无未来三年内处置矿业资产的计划或方案”。而不到半年,公司在4月26日的重组方案中,却计划置出铁矿石业务相关资产,除存在信息披露前后不一的问题,其背后动机亦值得关注。

  从本质上而言,在新的方案下,公司控制权已经发生变更,且原有主营业务被剥离,类似“净壳”置换入了实际控制人的资产,完全变成乳制品公司,相当于进行了一次“重组上市”。但是,在当时的认定标准下,因为置入资产规模问题,并不触发这当时的借壳标准。

  然而,在新的认定标准中,这次重组需要重新被评估。因为,即使公司此次重组并不触发资产总额、净资产等五项重组上市的硬性指标,但其显然已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仅这一项,就很可能在新规下被划入“重组上市”,被课以更严格的监管标准。

  事实上,重组新规一经发布,关于“五大维度”和“控制权”等相关认定标准的“打击力度”已为业内所公认,尽管监管层设置了过渡期安排,以重组新规生效时方案是否已经股东大会通过来新老划断,理论上会使得部分方案“不过硬”的公司选择加速冲关。但从华联矿业的案例看,公司审议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于“迫在眉睫”时却宣告临时取消,并未选择加速冲关,反而减缓重组进程,其态度颇值得玩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