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回复问询函 中科云网终止重组再遭关注

2016-08-17 12: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李兴彩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兴彩)以无法回复交易所问询函为由终止重组不再是上市公司逃避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宝”。中科云网在逾期没有回复深交所的许可类重组问询函的情况下,于16日披露了终止重组并复牌的公告,对此,深交所于17日再度出手对公司下发关注函。

  回溯公告,中科云网于4月29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拟向无锡市环境卫生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四川鼎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四川鼎成”)100%股权;同时向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长城国融”)、长信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下称“长信基金”)与自然人陆镇林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交易价格18亿元,交易完成后,长城国融将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公司表示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

  深交所于5月9日对公司下发了许可类重组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及补充披露共计21个大问题,包括交易对方是否存在一直行动关系、交易是否构成借壳、大股东孟凯等的股东权利授权委托合法性、交易后新任大股东长城国融控股目的及管理模式、标的资产的行业地位及盈利模式、业绩承诺合理性等。深交所要求公司在5月12日前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报送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中科云网在逾期没有回复交易所问询函的情况下,于8月16日披露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对此,交易所于17日对公司下发关注函。

  据《关注函》,深交所要求中科云网对终止重组的决策过程、原因及合理合规性,董监高是否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公司信披是否合法合规及充分披露终止风险,本次重组终止的后续安排和违约处理措施(如有)等5大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于8月23日前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