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沧龙:为何出让金路集团控股地位

2013-09-25 16:43:15 来源 中国证券网 |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宋元东)在第12届华商大会上,就将金路集团股权委托给德阳国资并导致其实际控制人变更一事,宏达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沧龙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宏达集团本来也是被动成为金路集团第一大股东的,国资方面既然愿意管,我们也很乐意,就成了。对于未来是否会长期做如此安排,他表示,现在还不能确定。

  9月23日金路集团公告称,9月17日,公司大股东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与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完成签署《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书》约定:为保持公司的稳定和发展,宏达集团将所持金路集团股份31336614股的相关股东权利授予德阳国资代为行使;同时承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承认德阳国资作为金路集团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并在金路集团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中,宏达集团不实施任何可能影响德阳国资作为金路集团实际控制人地位的行为;该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2013年9月13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