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破冰 上市公司成先头部队
【投资聚焦】哪些公司有望“甩包袱”
【机构观点】掘金债转股概念 私募支招看三板块
【相关报道】债转股配套措施正研究制订 涉优先股发行等
【热点公司】中国一重“债转股”式定增获国资委批复
中国证券网讯 新一轮债转股大幕已经拉开。作为本轮债转股的先头部队,中国一重、一拖集团、中钢集团等大型央企均已创新方式“尝鲜”。
周一,国务院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债转股的配套措施、配套细则正在紧锣密鼓地研究、制订过程中。未来,在具体操作路径进一步清晰后,债转股必将对A股上市公司带来深远影响。
分析认为,直接参与债转股的相关公司、作为不良资产处置参与主体之一的AMC(资产管理公司)概念股以及银行股均有望受益。
上市公司率先试水债转股
随着债转股的启动,上市公司俨然成为先头部队,多家上市公司均透露出相关消息。
9月28日,中钢国际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控股股东中钢集团的通知,中钢债务重组方案已正式获得批准。而在此前市场流传的重组方案中,中钢有近300亿元的债务将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化解。这也意味着,时隔17年后,国内新一轮债转股正式破冰启动,中钢集团成为本轮债务重组当中首家推行债转股的国有企业。
无独有偶,中国一重10月12日晚间宣布,公司“债转股”式的定增方案获得国资委批复。根据定增预案,中国一重拟以每股4.85元的价格,向公司控股股东一重集团非公开发行31978.2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5.51亿元,将全部用于补足公司因偿还一重集团委托贷款和往来款15.51亿元所形成的资金缺口。一重集团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认购资金来源为各部委历年下拨的国拨资金。
11日晚间,一拖股份也公告称,控股股东中国一拖接到国务院批复,同意中国一拖将所持一拖股份合计3321.94万股分别协议转让给中国华融、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和中国东方持有,从而解决中国一拖的原始债务。
同日,海德股份宣布,下属子公司海徳资产刚刚收到中国银监会下发的通知,正式获批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也是目前A股唯一一家不良资产管理公司。
除上述已公告的公司外,据新华社消息,建行和云锡集团日前签订了近百亿元的合作框架协议。10月19日,云南锡业集团即将拿到来自建设银行的一笔23.5亿元投资,用于置换企业部分高息负债。投资到位后,能帮助云锡集团降低负债率4.57%,节约财务成本近亿元;资金全部到位后,预计将总共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15个百分点。据介绍,在与云锡集团的合作中,建行通过投资云锡集团中有较好盈利前景的板块、优质矿产的采矿权等,以积极股东身份给予云锡集团资金支持。锡业股份今日也在互动平台上对此进行了确认。
随着债转股的消息陆续出炉,二级市场也做出了立竿见影的反应,中国一重今日强势涨停,海德股份连续收获三个涨停,一拖股份也已连续两日涨停。
债转股配套措施正研究制订
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债转股被作为降杠杆的举措之一将进行试点,这标志着新一轮的债转股将正式开启。与上一轮政策性债转股不同,市场化、法治化是这次债转股的突出特征。指导意见提出,重点鼓励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等参与债转股。
根据指导意见,符合发展前景较好、产业发展方向好、信用状况好这三个条件的企业可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同时,严格禁止以下四类企业参与债转股: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指导意见中提到,允许参考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国有上市公司转股价格,允许参考竞争性市场报价或其他公允价格确定国有非上市公司转股价格。为适应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的需要,应进一步明确、规范国有资产转让相关程序。
而对于债转股企业为上市公司的,意见要求其增发股份应履行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相关程序,同时其债转股股权可以依法转让退出,转让时应遵守限售期等证券监管规定。
据上证报今日报道,债转股的配套措施、配套细则也正在紧锣密鼓地研究、制订过程中,相关的配套细则将涉及转股价格、国有资产转让、优先股发行、股份增发、股权转让等。
招商证券分析师表示,预计债转股短期内将以个案和试点为主,中长期内逐渐演变为常态化的资产处置方式之一,总规模将达到万亿元级。因此,短期内债转股以个案和试点为主,但考虑债转股的资产类别并不局限于不良资产,正常、关注类贷款皆可转股,未来市场空间巨大。
高负债公司借债转股“甩包袱”
在上市公司层面,高负债、高财务费用的上市公司最有债转股动力。投行人士表示,有两种模式操作性比较强,一是定增融资用于收购债务,适合那些负债特别重的公司;二是将债转股和混改结合起来,适合那些国资持股比例特别高的公司,可以在降低企业成本的同时优化股权结构。
统计显示,2015年度财务费用在10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有76家,其中最高的是中国石油的238亿元。在这些需要支付巨额利息的公司中,部分因各种原因处于亏损状态,如中煤能源,2015年度亏损25.2亿元,当年的财务成本为39.8亿元。
该投行人士指出,“这些公司里面,有一批肯定符合‘债转股’文件中提到的适用企业范围,比如煤炭公司,就属于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如果能够实施债转股,加上其他得力措施,完全可以实现扭亏。”
另外,从资产负债率的角度来看,不少上市公司也有实施债转股的动力。据上证资讯统计,截至今年二季度结束,沪深两市有约175家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80%,其中14家的资产负债率超过100%,已经是资不抵债。
两类金融公司有望分蛋糕
除上述有望债转股的公司外,AMC(资产管理公司)以及银行均有望参与其中,成为债转股政策的受益群体。
其中,作为运作主体的AMC公司,尤其是本身拥有上市平台的AMC机构将具有一定优势。申万宏源表示,在债转股中规定银行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股权,从专业化及市场风险偏好角度来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将是处置的重要参与者,市场份额最大,目前全国仅有4大国家级和20多家地方级AMC公司,未来业务空间巨大。
如已经取得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资质的海德股份,成为国内首家民营AMC金控平台。此前,重庆燃气控股股东重庆能源集团拟将公司15%的股权协议转让给重庆市国资委下属的重庆渝康,而重庆渝康主营业务锁定重组金融、国企及社会三类不良资产,此次转让也给市场以想象空间。此外,陕国投A持有陕西AMC股本比例为5.36%,公司信托业务有望借助AMC实现不良资产的有效处理,业务链条实现拓展。
AMC公司参股的公司也值得关注,截至今年6月末,华融、长城通过债转股目前合计持有秦川机床超7%股权;东方、华融通过债转股目前仍持有杭齿前进合计约11%股权。
银行方面,华泰证券银行业分析师罗毅认为,预计每年债转股规模1000亿~2000亿元左右。简单测算,债转股每年对银行业净利润的潜在影响在1%~2%,可重点关注银行板块机会,推荐积极推市场化改革转型的银行标的。
招商证券分析师马鲲鹏建议,部分在上述三类鼓励企业中信贷资产较多的上市银行值得留意,如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等。同时,灵活度较高的银行如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等也有望在债转股中一展身手。(中国证券网综合媒体报道)
掘金债转股概念 私募支招看三板块
据华泰证券预计,中国每年债转股规模将达到1000亿~2000亿元,受益领域主要有三个,分别是AMC(资产管理公司)概念股、周期行业龙头股、银行板块。而在10月11日,债转股概念股走势精彩纷呈,其中中钢国际 、海德股份 、长航凤凰等股票涨停,浙江东方 、陕国投A、中钢天源则分别收涨8.03%、7.68%和4.93%。尤其是海德股份扛起“领头羊”大旗,连续两天涨停。投资者又该如何筛选其中的投资机会呢?
私募透露市场投资策略
旭诚资产陈贇认为,债转股前期以试点为主,但潜在规模为万亿级,银行具有主动权、产业龙头企业望受益、AMC(资产管理公司)有望参与。而有券商则指出,债转股将为国内股市带来主题投资机会:银行股、周期行业龙头股、AMC概念股。而随着债转股政策的推出,将不仅有助于缓解市场对银行坏账、周期行业债务危机的担忧,对A股构成宏观层面的利好,更具主题投资价值。
对此,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蒙宇告诉媒体投资宝,资产管理公司(AMC)作为不良资产处置核心参与主体之一,是市场关注焦点。而目前除主要的四大AMC之外,地方持牌AMC也正陆续进入不良资产处置市场。随着债转股指导意见的出台,地方AMC将迎来巨大的机会,首先地方AMC可以联合地方政府,引入产业资本,可以更好地促进不良资产的处置。其次是产业资本要发展,特别是有上市资源的,有做大做强诉求的,在逆周期中并购将是最经济的选择。而那些资金链出现问题,但企业资质、前景还不错的企业,将会受到转股的青睐,这也给上市公司并购提供了机会。
朱雀投资则认为煤炭钢铁行业可能会首先受益,龙头企业实施可能性较大,同时也包括一些周期性比较强的行业。但从投资的角度,板块性整体机会可能比较弱,更多是自下而上的个股机会,对不同的公司和方案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另外,由于债转股过程中要做到风险隔离,银行不能直接债转股,因此AMC也因债转股政策有一定的主题性机会,这两天板块已经有所表现。
星石投资杨玲表示,债转股推行最直接受益的是实行债转股的企业,而符合政策鼓励方向的企业可能受益更大。但是债转股并不是万能的,在选择具体企业标的进行投资时,还需考虑其具体的经营效率、发展前景等。对债转股主题性投资机会的可持续性还要看债转股进程的具体情况,毕竟从指导意见落地到试点启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债转股概念可以作为标的选择的一个驱动因素,但投资还需从基本面研究出发。
债转股概念盘点:三大受益板块
随着债转股的推进,将催生对银行股不良贷款率下降的预期,有助于银行股估值的修复。而在去产能进程中,具有区域定价权、资本运作能力的龙头企业,更有可能成为最终受益主体。银行也有强烈意愿通过入股行业龙头,来扮演产能整合者角色。此外,AMC作为债转股的运作主体,将直接参与到债转股的过程中。因此A股市场上受益板块主要有三个,分别是AMC概念股、周期行业龙头股、银行板块。
第一受益的标的是作为运作主体的AMC公司,尤其是本身拥有上市平台的AMC机构将具有一定优势。对此,申万宏源指出,在债转股中规定银行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股权,从专业化及市场风险偏好角度来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将是处置的重要参与者,市场份额最大,目前全国仅有4大国家级和20多家地方级AMC公司,未来业务空间巨大。
对于标的股,海德股份下属子公司海徳资产刚刚收到中国银监会下发的通知,正式获批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也是目前A股唯一一家不良资产管理公司。此外,重庆燃气控股股东重庆能源集团拟将公司总股本15%的股权协议转让给重庆市国资委下属的重庆渝康,而重庆渝康主营业务锁定重组金融、国企及社会三类不良资产。对此有市场人士认为,此次重庆渝康持股重庆燃气给市场以想象空间。
实际上AMC公司参股的公司也值得关注,截至今年6月末,华融、长城通过债转股目前合计持有秦川机床超7%股权;东方、华融通过债转股目前仍持有杭齿前进合计约11%股权;此外陕国投A也值得关注,陕国投A持有陕西AMC股本比例为5.36%,公司信托业务有望借助AMC实现不良资产的有效处理,业务链条实现拓展。
第二受益的是周期行业龙头股,并优先集中在骨干国企和优良资质国企。对此重阳投资庄达指出,指导意见鼓励三类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因此,选择上市公司投资标的可以从这三点出发,尤其是周期性行业。
第三受益的是银行股,对此重阳投资庄达认为,从银行层面来看,短期影响相对中性,一方面债转股短期可能会将银行的不良资产暴露,另一方面,从中长期来看有助于降低坏账风险。而星石投资杨玲则指出,对于银行可以一定程度上消化其不良债务“双升”压力,甚至带来长期潜在回报机会。(每日经济新闻)
债转股配套措施正研究制订 涉优先股发行等
配套细则将涉及转股价格、国有资产转让、优先股发行、股份增发、股权转让等
一石激起千层浪。作为企业降杠杆的配套文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的出台引起各界广泛关注。上证报记者近日从相关部门获悉,债转股的配套措施、配套细则正在紧锣密鼓地研究、制订过程中,相关的配套细则将涉及转股价格、国有资产转让、优先股发行、股份增发、股权转让等。
不同于上世纪90年代末实施的政策性债转股,此轮债转股强调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无论从政策制定层面,还是从监管层面,抑或是实际操作层面,都没有先例可循,更没有模板可复制。
正因为是一块“空白”之地,所以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指导意见》的出台经历了审慎的研究、征求意见阶段,同时要求试点先行,力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市场化债转股,杜绝一哄而上。
指导“纲领”既定,配套推进工作也将跟上。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债转股的配套措施、配套细则涉及多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研究、制订过程中。《指导意见》中也对相关部门提出要求——按照分工抓紧完善相关政策,制订配套措施。
梳理《指导意见》可以发现,相关的配套细则将涉及转股价格、国有资产转让、优先股发行、股份增发、股权转让等。
如,《指导意见》中提到,允许参考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国有上市公司转股价格,允许参考竞争性市场报价或其他公允价格确定国有非上市公司转股价格。为适应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的需要,应进一步明确、规范国有资产转让相关程序。
再如,意见要求完善优先股发行政策,允许通过协商并经法定程序把债权转换为优先股,依法合理确定优先股股东权益。
而对于债转股企业为上市公司的,意见要求其增发股份应履行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相关程序,同时其债转股股权可以依法转让退出,转让时应遵守限售期等证券监管规定。
作为债转股的重要参与方,银行也展现了积极的态度。上证报记者获悉,目前多家大型银行已明确债转股推进事项落地部门,比如建行已明确其市场化债转股业务负责人为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张明,中行债转股事宜则由公司金融部负责。
建行副行长庞秀生12日发表署名文章称,该行将按试点要求和监管政策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试点项目和方案,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主动配合做好政策效果评估、风险监测以及打击逃废债、净化信用环境等相关工作。按照交叉实施债转股政策导向,积极与企业其他债权人及其他实施机构合作;加强与各类机构投资者合作,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与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力量密切配合,确保试点专业性、合规性。(上海证券报 李丹丹 周鹏峰)
债转股为上市国企混改另辟蹊径
“已关注到相关政策,正在酝酿。”一家上市钢企的负责人告诉上证报记者。新一轮债转股的启动,让部分财务负担沉重的上市公司看到了新的解困希望。
据上证资讯统计,截至今年二季度,沪深两市共有175家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80%,部分公司的财务费用成为沉重的负担。2015年度财务费用在10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有76家。“在上市公司层面,个人认为有两种模式操作性比较强,一是定增融资用于收购债务,适合那些负债特别重的公司;二是将债转股和混改结合起来,适合那些国资持股比例特别高的公司,可以在降低企业成本的同时优化股权结构。”有接受采访的投行人士表示,尽管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指引,但在实际操作中,股票发行价格和锁定期等均可参照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规则。
为部分上市公司“补血”
上市公司进行债转股并不是一个新课题,其中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债转股”,即上市公司以定增方式融得现金,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一个典型案例是厦华股份。2011年,当时的ST厦华披露再融资预案,拟向债权人华映光电、华映视讯、福建华显、建发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合计1.52亿股,发行价不低于4.9273元/股,募集资金9.6亿元用于偿债。
“直接向债权人发行股份,募资用于偿还贷款,这应该是比较典型的债转股。实际操作过程中,参照的也是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规则。”前述投行人士表示,在未来上市公司实施债转股的实际操作中,极有可能仍遵从该规则。
“(债转股)如果能做成,当然是好事,公司去年给银行的利息就有十几个亿,这一块的成本太大,尚没有办法降下来。”一家上市钢铁企业的董秘向本报记者介绍说。不过,他对此的期望值并不高,“这个不是我们公司能说了算的,关键是要银行同意,还得要国资委同意,不是个简单事。”
每年背负着10亿元以上利息的公司不在少数。据上证资讯统计,2015年度财务费用在10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有76家,其中最高的是中国石油的238亿元。在这些需要支付巨额利息的公司中,部分因各种原因处于亏损状态,如中煤能源,2015年度亏损25.2亿元,当年的财务成本为39.8亿元。
“这些公司里面,有一批肯定符合 债转股 文件中提到的适用企业范围,比如煤炭公司,就属于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如果能够实施债转股,加上其他得力措施,完全可以实现扭亏。”前述投行人士称。
另外,从资产负债率的角度来看,不少上市公司也有实施债转股的动力。据上证资讯统计,截至今年二季度结束,沪深两市有约175家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80%,其中14家的资产负债率超过100%,已经是资不抵债。
“关键还是价格,如果上市公司能够以市价发行股份,相当于一次再融资,公司肯定愿意,但银行估计不会愿意,目前我们的业务还没有涉及上市公司,对非上市公司的债转股,折价幅度都比较大。”上海某银行的一位风控人士向记者分析指出。
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银行、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债权转让、转股价格和条件。经批准,允许参考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国有上市公司转股价格,允许参考竞争性市场报价或其他公允价格确定国有非上市公司转股价格。
配合混改或成国企改革新模式
“债转股的另一个问题是引进第三方,文件明确规定,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这个必须引进的第三方,就留下了极大的操作空间。如果和混改结合起来,极有可能成为推动国企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券商人士表示。
据《指导意见》,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多种类型实施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银行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允许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鼓励实施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增强资本实力。
“有些央企,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极高,部分甚至接近90%。由于公司体量太大,很难通过再融资优化股权结构,债转股则提供了一种可能的途径。”上述投行人士认为。
以某大型电力上市公司为例,公司虽然业绩较好,但负债高企,财务负担沉重,应属于可以实施债转股的对象,而公司每年超过50亿元的利息,完全可以通过优先股等设计,满足新进入股东的投资回报要求。
债转股资金的多元化为混改提供了条件。据《指导意见》,债转股所需资金由实施机构充分利用各种市场化方式和渠道筹集,鼓励实施机构依法依规面向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特别是可用于股本投资的资金,包括各类受托管理的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实施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金融债券,探索发行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企业债券,并适当简化审批程序。
此外,债转股的退出问题也是市场关注的一个焦点。《指导意见》提出,实施机构对股权有退出预期的,可与企业协商约定所持股权的退出方式。债转股企业为上市公司的,债转股股权可以依法转让退出,转让时应遵守限售期等证券监管规定。债转股企业为非上市公司的,鼓励利用并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证券交易所上市等渠道实现转让退出。(上海证券报 覃秘)
债转股望成上市公司业绩新动力
日前国务院对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作出部署。在七大降杠杆途径中,关注度最高的是市场化债转股。数据显示,剔除银行机构后,A股市场去年年底累计负债接近30万亿元,上市公司为此支付财务利息相当于净利润的一半。
有分析人士表示,实现债转股不仅降低上市公司的财务杠杆,更为部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提供喘气的机会,成为A股整体业绩增长的新动力。其中,负债较高的周期性行业、新兴产业以及部分金融服务机构或受益最为明显。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对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作出部署。在七大降杠杆途径中,市场关注度最高的是市场化债转股,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约30万亿债务压力望减缓
债转股的市场空间有多大?仅以上市公司为例,2007年以来,虽然上市公司业绩增速整体放缓,但债务压力并未明显减轻。数据显示,2015年末,剔除银行股,A股2900多家上市公司合计负债达到29.45万亿元,占沪深两市流通市值的一半以上。335家公司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可查的数据显示,在上述2900多家上市公司中,2589家公司公布了去年财务利息支付情况,合计达到4317.87亿元,而同期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为8685.25亿元。
这也意味着,同期的财务费用中,仅仅利息支出就占到上市公司净利润的49.71%。其中负债规模最大的是中国石油,去年合计负债为10498.06亿元,当年的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为243.28亿元,是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8.23%。不过,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并不高,2015年为43.85%。
招商证券分析师马鲲鹏表示,债转股的推进需要各部委出台详细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银行也要在实践中摸索出相对成熟的模式和经验。预计债转股短期内将以个案和试点为主,中长期内逐渐演变为常态化的资产处置方式之一,总规模将达到万亿元级。因此,短期内债转股以个案和试点为主,但考虑债转股的资产类别并不局限于不良资产,正常、关注类贷款皆可转股,未来市场空间巨大。
今年以来不断释放流动性,但企业的债务压力仍较大,一方面影响业绩增长,另一方面,较高负债率也让再融资难度增加。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券商宏观策略分析师表示,虽然债转股最开始规模不会太大,但有望减轻部分上市公司的债务负担,刺激上市公司业绩增长。
三类上市公司最受益“债转股”
1、周期性行业中的国企巨头
根据国务院意见,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僵尸企业不能参与债转股。具体明确了“三个鼓励”类企业,其中,第一大鼓励的类别就是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
“A股市场上,所谓的周期性产业主要是钢铁、煤炭、石油、有色等资源类或同宏观经济关系紧密的产业,这些行业的龙头企业基本都是央企,一些质地不错的央企有可能成为本次债转股最大的受益者。一方面是因为央企负债规模都比较大,若通过债转股降低债务压力,将为实际的业绩增长腾挪空间。”华泰联合市场分析人士对广州日报记者分析指出。也有机构分析师直接表示,未来债转股或许会从大型国企入手,由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作为实施机构,购买银行剥离的相关贷款类债权,然后转换为企业股权。这也使得A股市场上,国企改革主题周二集体大涨。
2、银行信托等金服机构
债转股消息出炉后,银行板块和资产管理公司(AMC)概念股最受关注。招商证券分析师马鲲鹏表示,银行不能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但既可以向第三方转让债权、由第三方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债转股,也可以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允许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这将降低银行的直接债转股的风险。因此,部分在上述三类鼓励企业中信贷资产较多的个股值得留意,如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等。同时,灵活度较高的银行如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等也有望在债转股中一展身手。
而受益最大的应是AMC类公司。由于不良资产管理行业未来将持续放量,具体转股企业以市场化方式选择,对AMC公司意味着不会受到干扰。行业参与者尤其是优秀的服务商将受益明显,A股AMC纯正稀缺标的海德股份以及参股AMC概念股陕国投A。
3、新产业中负债偏高的大消费
国务院表示,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将被鼓励通过债券股来减轻财务压力。因此,有分析认为,这类企业中最终的胜利者可能是那些符合正常方向的高端制造或者新型消费类行业,如智能机器人、医疗、教育、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等。
债转股并非强制性,而且上市公司和银行等金融机构都比较重视。“债转股可能涉及股份变动问题。对那些急需融资且股权愿意稀释的上市公司来说,也是一种变相融资途径。因此,对智能制造、互联网医疗、信息软件类上市公司有比较大的吸引力。” 上述那位不愿透露身份的券商宏观策略分析师称。(广州日报)
中国一重“债转股”式定增获国资委批复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政)中国一重10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关于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公开发行A 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问题进行了批复,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根据定增预案,中国一重拟以每股4.85元的价格,向公司控股股东一重集团非公开发行31978.2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5.51亿元,将全部用于补足公司因偿还一重集团委托贷款和往来款15.51亿元所形成的资金缺口。一重集团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认购资金来源为各部委历年下拨的国拨资金。
目前,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历时15年长跑 中国一拖“债转股”方案终成行
历时15年,一拖股份(601038)控股股东昔日的“债转股”历史遗留问题即将解决。10月11日晚间,一拖股份公告,控股股东中国一拖接到国务院批复,同意中国一拖将所持一拖股份合计3321.94万股分别协议转让给中国华融、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和中国东方持有,从而解决中国一拖的原始债务。
债转股重启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对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作出部署,并对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提出若干指导意见,意见严禁僵尸企业作为债转股对象,但也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此前不久,中钢集团刚刚利用债转股方案化解千亿债务,被市场视为新一轮债转股正式启动。
据了解,中国一拖现有股东中,上述三名金融股东所持股份是2001年中国一拖实施“债转股”时形成的。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同时整合发展中国一拖自身业务资源,中国一拖今年初提出减资回购上述三名金融股东所持的中国一拖全部股权,此次减资中国一拖的注册资本将由31.75亿元减少至30.24亿元。其中,中国华融减少出资额7623.91万元(约占中国一拖注册资本2.4%);建设银行河南分行减少出资额4298.9万元(约占中国一拖注册资本1.35%);中国东方减少出资额3197.13万元(约占中国一拖注册资本1.01%)。减资完成后,中国一拖的股东将只剩下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洛阳市国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87.9%和12.1%的股权。
提升变现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减资将由中国一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其持有的一拖股份A股股票进行支付,也意味着上述金融股东的债权最终变成上市公司的股权,变现能力将迅速提升。
据当时计算,中国一拖合计应支付给减资方的股份为3321.94万股,其中,支付给中国华融1675.02万股,支付给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944.5万股,支付给中国东方702.43万股。对照一拖股份半年报股东名单,其第三大股东的持股量仅为180万股,这也意味着上述三名金融股东将轻松跻身一拖股份十大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一拖股份总股本不变,中国一拖的持股量减少为4.12亿股,持股比例由44.57%变更为41.24%。
中国一拖是一家特大型机械制造企业,产品包括农业机械、动力机械、机具产品、零部件、车辆产品等,其财务信息难以查询。但从一拖股份的财务报表来看,其净利润自2010年逐年下降,但还未有过亏损,该公司是我国最大的专业农用拖拉机、农用柴油机生产和销售企业。今年上半年,受农作物价格下降、农机购机补贴额度减少、国三切换造成用户购机观望等因素影响,拖拉机行业需求量出现下滑。一拖股份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1.59亿元,同比下降9.62%;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58亿元,同比增加 6.53%。公司预计2016年下半年拖拉机市场仍将维持较为低迷的态势。
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商业银行有过一轮政策性债转股,不少人把债转股当成“免费午餐”。日前,国务院出台债转股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市场化、法治化是此轮债转股的主要特点,也是与上次政策性债转股最大的不同,在制度设计上已充分考虑到避免“免费午餐”的问题。
国务院债转股指导文件严申“四个禁止”和“三个鼓励”,严禁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作为债转股对象。同时鼓励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包括: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证券时报)
央企首例债转股落地 中钢集团债务重组方案获批
有业内人士表示,此举将对国内企业债转股产生示范效应,预计后续相关政策将会很快出台
备受市场各方关注的央企债转股正式破冰。昨日晚间,A股上市公司中钢国际发布最新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钢集团”)的通知,在国家政府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在各相关方的共同努力下,中钢集团债务重组方案正式获得批准。
公告同时表示,中钢集团将以债务重组为契机,进一步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发展四大优势产业,努力打造成为为冶金工业和相关产业提供资源、科技、工程、装备集成服务的国际化企业集团。中钢集团债务重组方案的实施,将对改善公司融资环境、提升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和订单执行能力产生积极作用。
此前,2014年,由于钢铁行业严重产能过剩,钢价、矿价出现大幅下滑,中钢集团陷入经营困境,并于同年9月份爆出贷款逾期消息。中钢集团方面也曾公开回应称,由于历史包袱沉重,且集团前期发展中快速扩张,经营粗放等问题在行业低迷时期集中暴露,从而出现了债务危机迹象。
据悉,截至2014年12月底,中钢集团及所属72家子公司的债务总额逾1000多亿元,其中金融机构债务近750亿元,牵涉境内外80多家银行,还有一些信托、金融租赁公司。
为解决中钢集团的债务危机问题,在银监会、国资委等部门协调下,由中国银行牵头成立了债委会,与中钢集团方面共同协商制定债务重组方案。此后,涉事各方反复博弈,终于在2016年初敲定以债转股为主的处置方案。
而此次中钢债务重组方案的获批也意味着中钢集团终于有望从历时两年之久的债务危机中脱身。
不过,在昨日晚间中钢国际和中钢天源发布的公告中,尚未透露中钢集团债务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近日有消息称,为配合国企改革,降低企业杠杆率,由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债转股方案有望在9月底出台。9月14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七届会员大会二次会议讲话时也明确表示支持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对钢铁煤炭等领域骨干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对此,有业内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钢债转股的获批将对国内企业债转股产生示范效应,预计后续债转股相关政策将会很快出台。(证券日报)
锡业股份:云南锡业集团23亿债转股方案属实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史文超) 锡业股份今日在互动平台上表示,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23亿债转股方案属实,但是目前正式协议还尚未签署。
日前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上向锡业股份求证:请问今天有新闻说云南锡业集团获建行23亿的债转股,请问是否属实。
对此,锡业股份回应,相关媒体的报道情况属实,但是目前正式协议还尚未签署。
云南锡业集团为锡业股份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36.86%。据新华社近日报道,10月19日,云南锡业集团即将拿到来自建设银行的一笔23.5亿元投资,用于置换企业部分高息负债。日前,建行和云锡集团签订近百亿元的合作框架协议,帮助企业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首期23.5亿元投资到位后,能帮助云锡集团降低负债率4.57%,节约财务成本近亿元;资金全部到位后,预计将总共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15个百分点。建行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张明合介绍,在与云锡集团的合作中,建行特别注重股权投资标的的选择,通过投资云锡集团中有较好盈利前景的板块、优质矿产的采矿权等,以积极股东身份给予云锡集团资金支持,也为自身投行业务发展拓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