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偿借款被问询 菲达环保回复影响不大

2016-12-06 08:06:45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杨晶

  针对上交所关于代偿神鹰集团银行贷款对公司影响的问询,菲达环保于今日就相关问询事宜进行了回复。

  据日前公告,菲达环保因履行担保责任,为尽快争取反担保抵押商铺的优先受偿权,代浙江神鹰集团向银行偿还借款合计1.07亿元。神鹰集团于2016年4月29日被法院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截至当日,公司为神鹰集团提供的担保总额1.57亿元,神鹰集团提供了反担保抵押资产,即“朗臻·幸福家园”小区的14间商铺和诸暨鼎盛苑小区的18间商铺,评估值1.42亿元。

  上交所注意到,在神鹰集团破产清算之前,公司取得了32家商铺的抵押权作为反担保物,但上述商铺抵押权存在明显瑕疵。从抵押权证的法律效力来看,上述商铺均未完成过户。公司仅仅取得12间商铺的抵押他项权证,以及另外18间商铺的抵押资产预登记证。抵押资产预登记证并无法律效力。从公司取得抵押权的时间来看,上述抵押权证可能存在被法院撤销的风险。公司分别于2015年11月30日、2016年1月7日取得12间商铺的抵押他项权证和18间商铺的抵押资产预登记证,上述取得时间均在神鹰集团申请破产清算前一年内。根据我国《破产法》,上述权利存在被撤销的风险,公司是否能够取得抵押物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对此,交易所发出问询函,要求详细说明商铺抵押权的法律效力。

  在上述抵押权被全部或部分撤销的情况下,公司将失去相应抵押物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的优先受偿权,相应代偿债权将作为普通债权按比例参与神鹰集团破产资产的分配。而由于目前神鹰集团尚在破产清算中,最终公司的损益尚无法最终确定。

  就此,菲达环保表示,就抵押权的法律效力已取得法律意见书,所在地的二级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一直支持不动产预抵押登记具有准物权效力。

  对公司预计承担的担保损失,菲达环保在回复中表示,今年6月30日,公司考虑代偿款项及担保借款合计金额与反担保抵押资产评估值之间差额、未办妥正式他项权证的18间商铺可能存在的风险,合计计提了2199.7万元预计负债。

  菲达环保还表示,神鹰集团申请破产时资产25亿元,目前已申报债权14亿元,总体上没有发生大的异常情况。公司在编制2016年财报时,将对原有计提的预计负债作适当调整和追加,但不会对公司2016年业绩造成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