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违规 温州宏丰股东领监管函

2016-12-14 11:32:5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 深交所今日向温州宏丰股东陈晓发出监管函。据悉,陈晓为公司实控人、董事长。
  监管函指出,2015年5月28日至6月9日,陈晓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温州宏丰11,200,000 股;2016 年11月21日至12月5日,再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温州宏丰股份6,000,000 股,合计减持比例达到温州宏丰总股本的5.23%。其在累计减持温州宏丰股份达到5%时,未按照《证券法》第八十六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履行向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义务,也未履行停止卖出温州宏丰股票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