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买卖股票 东吴证券投行部一员工被罚

2017-01-16 15:4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吴绮玥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吴绮玥)据青海证监局网站近日披露,东吴证券投行总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田晓利涉嫌违法买卖股票,被处以2万元罚款。

  据披露,田晓利为东吴证券投行总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兼项目管理部副总经理。在2013年5月8日至调查期间,田晓利利用其配偶李兵账户交易“安科瑞”、“顺鑫农业”、“国电南瑞”、“园区设计”等多只股票。截至调查日,该账户分别持有“晶方科技”3000股、“东北证券”8500股。

  田晓利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接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据悉,青海证监局对田晓利涉嫌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其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其依法享有的权利,田晓利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青海证监局决定对田晓利处以2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