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场减持规模约3600亿 专家建议通盘考虑市场承接度以维稳市场

2017-01-20 08:37:06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左永刚

  “监管层相关政策措施应考虑解禁的存量股权流通规模和IPO增量投放市场的接受度,通盘考虑市场承接的总资金能力,才是维护市场健康发展的正确选择。”1月19日,针对A股2016年减持浪潮,上海股份制与证券研究会副会长曹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提出建议。

  据相关统计数据,2015年上半年,A股市场大股东套现规模高达5000亿元。经历市场异常波动之后,监管层在2016年年初对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作出明确规定。但2016年市场减持规模仍达约3600亿元。

  曹俊认为,减持是由被解禁的股权投资人对公司及市场的信心决定的,因此建设好、维护好、发展好证券市场的投资环境才是根本。

  2016年1月9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提出区分拟减持股份的来源,明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适用该规定,但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除外。

  上述规定要求遵循“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设置大股东减持预披露制度。还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更为具体的是,上述规定根据各种股份转让方式对市场的影响,划分不同路径,引导有序减持。该规定在针对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设置减持比例的同时,为其保留了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多种减持途径。

  另外,该规定完善了对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约束机制。一方面,为切实强化大股东对公司、中小股东所负责任,规定从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自身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两个角度设置限售条件。另一方面,根据“权责一致”原则,规定从董监高自身违法违规情况的角度,规定了不得减持的若干情形。规定还设置了“防规避”条款,专门遏制相关主体通过协议转让“化整为零”、“曲线减持”。

  有市场人士表示,“包括更早之前的证监会公告[2015]18号文以及上述减持规定,对维护市场稳定,防止市场大幅波动起到了关键作用。”

  “放缓IPO的发行节奏和鼓励解禁股权继续持有的鼓励政策并举,或可以起到一定效果。”曹俊建议,在当前出现“天量”解禁情况下,适当减缓IPO的发行速度,让解禁的股权理性地进入市场,也是维护市场健康稳定的可选策略之一。

  另有市场人士建议,对于定增融资,建议绑定定增项目实际运作情况而限制大股东通过定增后随意减持,如定增项目流产后,限制参与定增的股东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