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股东违规减持收监管函

2017-02-14 11:2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聂品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聂品)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步步高持股5%以上股东钟永利由于违规减持股票,收到了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

  钟永利于2016年10月31 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步步高9.03万股股票,减持比例为0.0116%。监管部门表示,该减持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第八条的规定,即“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同时还违反了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3.1.8 条、《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第 1.3 条和第 4.1.2 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