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股份重大合同尚未生效

2017-02-14 22:59:25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杨晶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杨晶)近日受到重大合同利好消息提振的四方股份14日突然公告,此前逾期披露的控股子公司高达18亿元的重大合同尚未生效。

  1月13日下午,四方股份因重要事项未公告而突然停牌,随后于1月15日晚间披露,控股子公司四方创能拟向万中基业扬州公司出售360MWp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发电组件生产全套在线生产作业设备,交易价格18亿元,并且双方在1月11日已签署了该重大合同。

  在14日公司披露的合同最新进展中,四方股份称,截至2017年2月13日,四方创能未收到万中基业扬州公司的预付款,合同尚未生效。公司及四方创能仍将继续推动新型薄膜太阳能发电组件产业化的研发和市场推广。

  按此前合同中所约定,该合同最终生效必须以万中基业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为预付款作为前提。而在该重大合同签署后至今的20个工作日内,万中基业并未如期支付10.8亿元的预付款。

  有意思的是,自披露前述重大合同后,四方股份股价连续反弹,近一个月累计最大涨幅超过20%,股价一度高至11.96元。

  不过,四方股份在上述合同披露后即收到上交所问询函,着重关注交易对方的履约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四方创能是否具备履行该重大合同的能力、是否存在履约风险,以及公司未能及时按规定对合同予以披露。

  公告显示,万中基业于2016年12月30日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且截至2016年12月底,其控股股东北京万中基业管理咨询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1.57万元,净资产仅90元。四方股份在1月17日对上交所的回复中坦言,合同履行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存在重大履约风险。一方面,公司对万中基业的履约能力评估尚不足分,未全面了解其有从事类似产业业务的经验和能力,也未了解到其有从事类似规模业务的经验和能力,从其财务数据和人员构成更形成对其履约能力的重大担心。另一方面,四方创能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但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