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减持 勃达微波实控人领监管意见函

2017-02-17 20:13:4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盛景荃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盛景荃)2月17日晚,新三板公司勃达微波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于2月15日收到股转系统公司业务部发来的《关于对张宏伟的监管意见函》。

  该意见函称,2017年1月24日,张宏伟在挂牌公司勃达微波中的持股比例变动情况触发权益披露要求后,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法定期间内暂停买卖勃达微波的股票,属于交易违规行为。当日,张宏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20万股,持股比例由65%减至64.7%;1月25日,张宏伟再次减持公司股份25万股。该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披露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公众公司的股票”的规定。

  公告显示,张宏伟充分重视上述问题,此前已于2017年1月26日主动补充披露股东违规交易致歉公告等文件,承诺将认真吸取本次违规的教训,加强学习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