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引导现金分红 深市公司分红占比已超七成

2017-03-27 07:39:5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张忆

  在监管部门多举措引导下,深市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情况持续改善,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和家数逐年上升。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5年,深市公司三年累计实现现金分红达3910.82亿元,分红家数占上市公司总数均在70%以上。截至2017年3月24日,深市今年已有405家上市公司公布了利润分配预案,343家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情况持续改善

  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投资者获得回报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培育投资者长期投资理念,增强资本市场吸引力的重要途径。2013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之后,2015年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等又联合下发通知,积极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交所积极落实证监会及各部委的各项措施,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范和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不断强化上市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

  监管部门多举措的规范和引导目前也已取得显著成效。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5年,深市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情况持续改善,现金分红总额、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和现金分红均值逐年上升。其中,这三年来的现金分红总额分别为927.38亿元、1110.78亿元和1532.16亿元,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平均分别为30.51%、32.31%和36.39%,现金分红均值分别为0.78亿元、0.93亿元和1.25亿元。

  期间还涌现了一批现金分红持续、稳定的上市公司。其中,共计915家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分红,占深市上市公司50%以上,236家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大于30%,60家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大于50%。深赤湾、泸州老窖连续10年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超过50%,而万科自上市以来每年均进行现金分红,累计分红268.93亿元,占累计实现净利润的19.90%。

  板块及行业差异化特征显著

  值得注意的是,深市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表现出较为明显的板块与行业差异化特征。

  从板块看,以2015年为例,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完成现金分红的公司家数占比较高,主板上市公司则在现金分红总额、现金分红均值与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上表现突出。深市主板上市公司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超过股权融资总额,与此同时,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平均分红金额也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这反映出市场已培育出一批成熟度较高的蓝筹企业,虽然中小、创新企业多处于成长期,对资金需求量大,但仍表现出较强的现金分红意愿。

  从行业看,家用电器、房地产、非银金融、食品饮料、医药生物五大行业现金分红总额位居前列,合计763.13亿元,占深市分红总额的49.81%,其中,格力电器和美的集团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占深市家电全行业和深市分别为74%和8.4%;有色金属、建筑材料、食品饮料、家用电器、机械设备行业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位居前列;金融行业分红均值最高,家用电器、食品饮料、房地产紧随其后。

  年报披露期历来是上市公司分红的重要窗口。截至3月24日,深市今年已有405家上市公司公布了利润分配预案,343家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其中平安银行、晨鸣纸业、双汇发展、温氏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均超过10亿元。另外,一些公司分红金额大幅增长,例如正海磁材、常宝股份和三花智控现金分红金额分别较去年增长451%、400%和200%。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将以信息披露为抓手,继续推动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同时强化对不分红、少分红以及通过“高送转”题材进行市场炒作等违规行为的监管,通过市场传导机制,进一步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实现上市公司、投资者和市场各方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