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和股份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引监管关注

2017-04-12 11:38:5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张良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良)针对众和股份日前披露的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告,深交所要求公司就高管在决策和推进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是否勤勉尽责、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合法合规等情况作出说明。

  关注函指出,2015 年11 月20 日,众和股份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购买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98.76%股权、四川兴晟锂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与标的资产股东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2016 年9 月30 日公司与标的资产股东签订了相关补充协议,协议约定,若截至 2017 年3 月31 日主协议仍未生效,则自2017 年4 月1 日起主协议自动解除(无需另行通知),且不再继续延期。2017 年4 月1 日,公司披露《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自行终止的公告》称,受证监会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截至公告日,前述主协议未生效,根据相关补充协议约定,主协议自动解除,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 98.76%股权、四川兴晟锂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事项相应终止。

  对此,深交所要求众和股份详细分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披露后,证监会相关政策变化对主协议履行的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决策和推进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是否勤勉尽责;公司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信息披露进行全面自查,说明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不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是否充分披露重组终止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