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服中心参加多地上市公司股东会

2017-06-05 07:30:4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吴绮玥

  继今年5月25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首次对原试点辖区之外的上市公司进行持股行权后,6月1日、2日,投服中心又以股东身份分别参加了天津上市公司中海油服、吉林上市公司长春燃气和湖北上市公司*ST昌鱼的股东大会,针对公司章程的合规性、持续运营的稳定性、资金安全及利润分配等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这也是投服中心首次对天津、吉林和湖北辖区范围内的上市公司进行持股行权。

  在中海油服的股东大会上,针对公司预期油田服务市场复苏较为缓慢,且今年一季度仍处于亏损状态、管理层不稳定等情况,投服中心围绕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提出质询。投服中心要求,公司应结合目前的行业发展及国际油价趋势说明截至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是否存在应在2016年年报中计提减值准备但未计提的情况。此外,公司需说明2017年将如何通过提升收入和削减成本实现盈利复苏,拟采取何种措施缩减亏损。

  针对中海油服与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问题,投服中心提出:“目前该等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是否实际发生,公司是否已经收回相关借款等垫付款;中海油服定期为合营公司中方人员缴纳社保及年金的经常性资金往来安排是否可以调整为由合营公司自行设立社保及年金账户,直接由合营公司为其员工缴纳社保及年金?”

  在*ST昌鱼的股东大会上,针对其并购基金的资金安全以及高息贷款等事项,投服中心提出质询:“并购基金成立至今有无投资项目,下一步有何计划,公司的投资是否存在减值风险?鉴于公司主营业务已停滞,8000万元贷款的具体用途是什么?年利率16%是否偏高?申请贷款时,公司的董事们是否对贷款的必要性和利率合理性进行过讨论,贷款是否有利于公司发展?”

  在长春燃气股东大会现场,投服中心提出,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留存利润的具体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进行专项说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证监会向公司出具的非公开发行批文将于7月15日失效,投服中心建议公司合理安排、尽快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此外,针对部分董事、独立董事未参加一年一度的股东大会,投服中心现场建议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应勤勉履职,亲自述职,接受股东的建议与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