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人士详解减持新规对Pre-IPO影响

2017-06-05 17:3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朱文彬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朱文彬)端午小长假前夕,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激起市场的热烈探讨。这一减持新规,将给近来异常火热的Pre-IPO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减持新规是具有针对性和引导性的,它针对的就是制度套利者。”基岩资本董事总经理赫旭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Pre-IPO其实是一种制度套利,可以通过突击入股的方式来谋取暴利,这容易滋生腐败。基岩资本是一家20多年从事海外一级半市场即做海外Pre-IPO的机构,近年来开始拓展国内市场。

  近段时间以来,IPO增量的快速扩容,Pre-IPO被视作是“确定性更大的打新”,在国内异常火爆,估值上一度攀上20倍、甚至30倍的市盈率。赫旭认为,从新规来看,监管层正是希望通过这种倒逼机制,使投资机构更为重视企业的质量,而不是仅仅靠一、二级市场的套利,以此来堵住制度套利的缺口,引导长期价值投资。减持新规的出炉,将促使Pre-IPO项目价格自然走低,火热的Pre-IPO会因此出现降温。

  与此同时,减持新规将不可避免地增加创投基金退出时间,时间成本的增加还意味着风险的增大。赫旭认为,Pre-IPO机构需要考虑增加自己的退出渠道。比如考虑参与不同上市地点的IPO,推动上市公司的并购等等。

  6月2日晚间,证监会发布监管问答,明确了关于首发企业中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锁定期安排及适用该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的具体认定标准。

  对此,赫旭认为,减持新规所的调整范围均为限售期(或“锁定期”)结束后的减持行为,而此次发布会则对创业投资基金的限售期本身进行了调整。但尚未明确创业投资基金是否在减持新规中享有一定程度的豁免权。

  “此次调整对于创投基金来说确实是一个利好,但惠及面却不算太大。” 赫旭认为原因有二:其一,对于大多数IPO报批企业来说,无法认定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并不多见,往往出现在股权较为分散的TMT类企业之中,而对于不在此列的“小非”,其限售期原本就是一年。

  其二,对于创投基金的认定,核心标准为“成立5年内入股”,及“报批前持股满3年”,虽然多数创投基金都满足后者的要求,但创投基金对于投资标的的成立时间通常不会做太多考究,因为创业期有长有短,企业在不同阶段也可能通过转型进而“再创业”,因此要同时满足这两项要求,也有可能使证监会原想惠及的对象被筛。

  在赫旭看来,此番调整可能会对创业企业的股权结构产生深远的影响,某些大股东或许会利用该制度,在创业初期即通过股权代持等方式设立一系列的创投基金来实现对公司的实际控制,将自己的股权拆细以达到提前减持的目的。此外,原本需要锁仓三年的突击入股方,仅需通过控制这些所谓的“创投基金”的形式,即可完成提前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