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控股股东“旧”资产 凯迪生态被深交所关注

2017-06-19 17:2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戴建敏

  中国证券网讯(见习记者 戴建敏)控股股东向第三方出售旗下资产,之后,上市公司又从第三方手上购回控股股东出售资产。19日,凯迪生态因收购控股股东昔日出售资产被深交所关注,要求披露第三方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规避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等信息。
  6月15日,凯迪生态披露收购方案,拟以11832万元收购洋浦长江持有的洪雅凯迪100%股权、松桃凯迪100%股权。实际上,洋浦长江持有的洪雅凯迪、松桃凯迪股权,于2016年2月-3月自凯迪生态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手上购得,交易价格均为8100万元。凯迪生态此次收购资产即为控股股东昔日出售资产。
  深交所要求说明洋浦长江的主要股东自然人陈小银,郭国辉是否在公司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陈小银、郭国辉是否与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2016年度,松桃凯迪净利润为-2277.02万元,2017年一季度净利润为-16.61万元。深交所要求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规避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变相收购大股东亏损资产,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现金支持、向大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
  根据收购方案,此次收标的采用基础资产法评估值为11832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16 年12月31日,其中洪雅凯迪经评估净资产为4623.17万元,松桃凯迪经评估净资产为7209.6万元。经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洪雅凯迪净资产为8100万元,松桃凯迪净资产为5672.991 万元。
  由于两标的资产合计收购价格低于标的公司合计净资产,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是否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对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会增厚公司的收入及利润,同时说明对公司业绩承诺的影响。
  此外,由于本次收购已经投入商业运营的成熟生物质发电项目是洋浦长江在公司重组完成后向公司控股股东购买的发电项目,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公司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是否违反“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凯迪电力目前所从事的生物质发电厂相同的或相竞争的业务”等上述重组时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