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承诺成一纸空文 中水渔业数亿补偿难讨

2017-07-06 07:50:55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2014年斥资2.2亿元买下新阳洲,非但未能给中水渔业(000798)带来利好,反而成为其业绩亏损的主因。

  7月5日晚,中水渔业披露,经审计,2016年新阳洲实现净利润为-1439.92万元,未能实现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新阳洲)业绩承诺人张福赐承诺的4555万元业绩,差额为-5994.92万。张福赐涉嫌犯有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导致新阳洲完全停产,张福赐本人已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张福赐的违约责任。截至今年6月30日,公司未收到张福赐2016年度业绩承诺差额的补偿款。

  值得注意的是,新阳洲自2014年收购至今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其中只有2014年就业绩承诺进行过补偿。此后2015年、2016年原承诺净利润8879万元,实际亏损2.71亿元,业绩承诺差额达-3.60亿元。

  2014年底,中水渔业以2.2亿元收购自然人张福赐持有的新阳洲55%股权,成为新阳洲的控股股东。对于这笔“买卖”,张福赐承诺新阳洲2014、2015、2016、2017年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3937万元、4324万元、4555万元和4707万元。

  此后,由于新阳洲未能完成2014年度业绩,按照协议张福赐将其持有的新阳洲2%股权无偿转让给中水渔业,中水渔业持有新阳洲股权比例变为57%。随后揭发新阳洲不仅业绩下滑,公司资金更存在被占用的黑幕。

  2016年3月,中水渔业公告称,张福赐在收购过渡期间占用了新阳洲1.68亿元资金,新阳洲以涉嫌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等向厦门市公安局提起控告。中水渔业称,该案有可能使新阳洲的资产被查封,导致新阳洲生产经营处于全面停滞状态,同时对公司2016年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2016年6月,中水渔业披露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案发后,张福赐留下的业绩承诺早已是一纸空文。除2014年的业绩承诺,张福赐将其持有的新阳洲2%股权无偿转让给中水渔业作为弥补外,2015和2016年业绩承诺均无法完成,也无法实施补偿。其中,新阳洲2015年度实际亏损2.57亿元;新阳洲2016年度实际亏损1439.92万元。

  补偿款未能到位,而处罚则如期而至。中水渔业今年7月3日晚公告,公司当日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北京证监局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行为,构成信披违法,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5万元;对吴湘峰、宗文峰、邓荣成、张光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15万元。

  就如何追讨上述损失,今年4月中水渔业披露“关于未完成业绩承诺的专项说明暨致歉公告”中称,公司将通过司法手段查明张福赐挪用资金的去向。目前新阳洲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公司将积极锁定资产,以及张福赐以新阳洲名义借款或以新阳洲担保的个人账外借款,做好相关追偿资产的应对预案以及维稳工作。

  另外,涉及到新阳洲土地拆迁相关事宜,中水渔业称会尽一切努力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减少因张福赐涉嫌犯罪对新阳洲造成的损失;并推动仲裁机构尽快就张福赐业绩承诺仲裁案作出仲裁裁决并进入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