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鑫互联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2017-10-20 21:34:35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卢梦匀

  中国证券网讯 (记者 卢梦匀)10月20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文件显示,由于新三板公司鸿鑫互联存在未经决策、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关联交易,因此给予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自律监管措施。

  文件称,公司2016年拆借资金给关联方邹薇薇、北京股往金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柏林森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恒金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华兴俊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累计金额达1.75 亿元。

  公司2016年自关联方高扬、北京柏林森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恒金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华兴俊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处拆入资金4034.33万元。

  公司2017年拆借资金给关联方齐志国、任磊强、王玉静、宋永杰、杨杰萍、北京制准广告有限公司、安凯赛(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登秀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思泉商贸有限公司、南宁市儒商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南宁超灵贸易有限公司、广西涵雄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南宁聚聚巨商贸有限公司,累计金额达3800万元。

  董事长李毅未按规定对公司的资金划拨进行把控,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根据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因此,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该公司和董事长李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