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前员工私下“代客炒股”领罚单

2017-10-31 21:4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徐锐

  中国证券网讯 (记者 徐锐)四川证监局10月31日发布的一纸行政处罚决定,将国海证券前员工私下“代客炒股”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了充分揭露,同时也为其他证券从业人员敲响“警钟”。

  经监管部门查明,2015年8月3日至2016年8月31日,刘江勇任职国海证券成都天仁路证券营业部(原名成都神仙树北路证券营业部,下称“天仁路营业部”),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

  然而,在2015年8月26日至2016年8月31日,刘江勇私下接受天仁路营业部客户孙剑锐委托在“孙剑锐”证券账户内进行交易。期间,“孙剑锐”证券账户的交易均由刘江勇决策实施或指令其团队成员实施。与此同时,刘江勇还在2015年9月11日至11月27日期间私下接受天仁路营业部客户王雷委托在“王雷”证券账户内进行交易,“王雷”证券账户的交易也均由刘江勇决策实施或指令其团队成员实施。

  尽管刘江勇在接受孙剑锐、王雷委托进行证券交易期间没有违法所得,但其行为已经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四川证监局指出,刘江勇事后积极配合调查且主动赔偿损失,根据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四川证监局决定责令刘江勇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