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水务股东违规交易 遭股转出具自律监管函

2018-04-26 22:21:5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郭净净

  中国证券网讯 4月26日,针对中创水务相关投资者违规交易,全国股转公司连发数份自律监管公告。

  据此,2016年12月30日,公司2017年半年报披露的第四大股东永嘉鹏辉贸易有限公司增持中创水务股份,交易完成后,持有该股比例变动为16.50%,持股比例分别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15%时未暂停股票交易。永嘉鹏辉贸易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4日披露了《权益变动公告(增持)》,按《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1月2日至1月6日期间,永嘉鹏辉贸易有限公司不得再行买卖中创水务股票。但1月5日,永嘉鹏辉贸易有限公司又产生了新的交易,当日合计卖出700万股中创水务股票。此外, 永嘉鹏辉贸易有限公司在《权益变动公告(增持)》中对增持原因的描述与实际不符,存在虚假记载。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股转公司对永嘉鹏辉贸易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2016年12月30日, 公司2017半年报披露的第一大股东浙江高创投资有限公司减持中创水务股份,交易完成后,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该股比例从64.59%变动为47.63%,持股比例分别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60%、55%、50%时未暂停股票交易。我全国股转公司对浙江高创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2017年1月5日,浙江良精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持中创水务股份,交易完成后,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该股比例从 47.63%变动为58.59%,持股比例分别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55%时未暂停股票交易。浙江良精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9日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按《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1月5日至1月11日期间,浙江良精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再行买卖中创水务股票。但1月6日,浙江良精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又产生了新的交易, 当日合计卖出700万股中创水务股票。此外,浙江良精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中对增持原因的描述与实际不符,存在虚假记载。全国股转公司对浙江良精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郭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