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谋长园集团控制权 格力集团52亿要约20%股份

2018-05-19 08:3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夏子航

  ⊙记者 夏子航 ○编辑 祝建华

  面对格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发起的部分要约收购,长园集团有了新的命运。今日,长园集团就上交所相关问询作出回复,释疑了长园集团控制权不确定性问题,提示了相关要约收购失败风险,公司股票定于5月21日复牌。

  据披露,本次要约收购主体为格力集团,一致行动人为金诺信、格力金投,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长园集团总股本的20.00%,即2.649亿股, 要约收购价格为19.80元/股。

  这一要约收购价格较长园集团停牌前的17.36元/股价格溢价14.06%。照此计算,格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将动用52.5亿元进行要约收购。

  在此背景下,长园集团控制权将产生怎样的变化成为监管部门关切的要点之一。

  如若要约收购完成,格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长园集团22.05%的股份。另一方面,长园集团披露,其目前暂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持股24.30%,第二大股东沃尔核材及一致行动人持股16.05%。

  格力集团回复称,本次要约收购系格力集团响应国家及珠海市政府发展实体经济的号召,以进一步促进长园集团的稳定发展为前提,做大做强其制造业板块的战略投资行为。格力集团进行本次要约收购不以谋求长园集团控制权为目的。

  格力集团表示,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长园集团仍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格力集团同时称,若本次要约达到生效条件,在未来12个月内将不通过二级市场增持长园集团股份,但不排除通过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配股、可转债等方式继续增持长园集团股份。若要约收购未达成,格力集团一致行动人金诺信、格力金投将计划在要约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合计持有的长园集团全部股份。

  针对资金来源,格力集团亦作出回复。截至5月16日,格力集团母公司账面的货币资金、理财产品、已存入的履约保证金合计38.67亿元,占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额的73.71%。 格力集团后续资金安排拟通过并购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本次融资将不涉及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此前,上交所对未来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进行了问询。格力集团对此作出详尽说明并表示,格力电器与长园集团目前从事的主营业务中不存在实质的同业竞争。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格力集团在回复中对要约收购失败风险作出提示。一方面,本次要约收购停牌前价格为17.36元/股,要约收购价格为19.80元/股,溢价率为14.06%。长园集团股票复牌后,股价波动可能会导致长园集团二级市场股价高于要约收购价格,进而导致本次要约收购的预受股份数量无法达到生效条件约定数量的情形。另一方面,本次要约收购尚需通过珠海市国资委、广东省国资委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及备案,本次要约收购能否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与备案尚无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