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邮科院与电信科研院实施联合重组 两公司披露影响
武汉邮科院与电信科研院实施联合重组
中国证券网讯 新华社6月27日消息,国务院国资委网站27日发布消息,经报国务院批准,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实施联合重组。
【相关公司】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理工光科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烽火创投的间接控股股东武汉邮科院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同意武汉邮科院与电信科研院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孔子元)高鸿股份公告,公司2018年6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通知,电信科研院于6月27日收到国务院国资委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电信科研院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实施联合重组。
理工光科:武汉邮科院与电信科研院实施重组 与公司没有关系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理工光科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烽火创投的间接控股股东武汉邮科院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同意武汉邮科院与电信科研院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由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将武汉邮科院与电信科研院整体无偿划入新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不再作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上述重组事项为武汉邮科院的重组事项,与公司没有关系,该事项不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高鸿股份控股股东与武汉邮科院重组事项获批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孔子元)高鸿股份公告,公司2018年6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通知,电信科研院于6月27日收到国务院国资委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电信科研院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实施联合重组。新设公司,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将电信科研院和武汉邮科院整体无偿划入新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持有公司116,232,47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81%,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组完成后,电信科研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及股权比例不发生变化,最终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会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