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责不成反遭诉 银鸽投资控股股东持股被司法冻结

2018-08-02 07:5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徐锐

  一笔股权交易所引出的违约纠纷,最终导致银鸽投资控股股东银鸽集团所持上市公司股权遭司法冻结。

  银鸽投资昨日晚间发公告称,公司日前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以及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转发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相关通知显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已将银鸽集团所持有的银鸽投资7.69亿股股份全部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从今年7月31日至2021年7月30日止。

  以银鸽投资最新股价每股3.82元计,银鸽集团此番被冻结股份市值近30亿元,但颇让人意外的是,引发本次司法冻结的仅仅是由于4500万元交易价款的退还与否。

  据公告,银鸽集团与重庆理文卫生用纸制造有限公司(下称“重庆理文”)在今年4月11日签署了《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理文卫生用纸制造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随后在4月16日,重庆理文向银鸽集团支付第一笔交易价款4500万元。

  然而在5月10日,银鸽集团又收到重庆理文向其寄送的解除上述框架协议的通知。银鸽集团则在当日做出回复,明确告知重庆理文无权单方解除框架协议,并强调如果重庆理文拒绝履行《框架协议》将构成违约。

  据银鸽投资介绍,银鸽集团此后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重庆理文,要求其继续履行《框架协议》的支付义务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过,重庆理文也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银鸽集团,要求银鸽集团退还其已支付的交易价款4500万元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额为655万元)。而此次股权冻结正是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执行裁定书,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协助冻结所致。

  银鸽投资表示,银鸽集团目前正积极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股份冻结事宜,争取尽快解除对上述股份的冻结。且该诉讼事项尚未有最终的判决,判决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由于涉案金额为4500万元,因此预计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尚不构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