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九有股份实控人被刑拘

2018-08-28 07:38:3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夏子航

  九有股份今日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韩越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刑事拘留,暂不能履行职务。

  韩越不仅是九有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也是北京春晓金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春晓金控”)、春晓资本创始人。

  针对韩越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刑事拘留,经九有股份六位董事——徐莹泱、盛杰民、朱莲美、郭君磊、李楠及李艳娟共同推举,暂由副董事长徐莹泱代理行使董事长职责,全面负责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法定代表人职责,代理时间自该公告之日起至董事长韩越恢复履行职责,或者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改选董事长并通过改选董事长议案之日止。

  九有股份的公告强调,目前,公司经营管理各项工作稳定正常。

  同日公告显示,九有股份还于近日收到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通知显示,经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提出,盛鑫元通持有九有股份的全部1亿股左右股份(占比19.06%)遭到冻结。若以九有股份最新收盘价3.08元/股计,上述遭冻结股份的市值约为3亿元。

  截至该公告日,盛鑫元通持有上市公司19.06%股权,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占公司总股本的19.06%;本次司法冻结后,盛鑫元通累计被冻结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占九有股份总股本的19.06%。

  回查公告,韩越接手九有股份刚过一年。2017年8月24日,九有股份原实际控制人朱胜英、李东锋和孔汀筠与春晓金控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朱胜英、李东锋和孔汀筠将其有持有的盛鑫元通100%股份,以7.5亿元(含税价款)的价格转让给春晓金控。由此,朱胜英、李东锋和孔汀筠不再持有盛鑫元通的股权,盛鑫元通持有上市公司19.06%的股份不变,转由春晓金控持有盛鑫元通100%股权。韩越持有春晓金控86.80%的股权,为春晓金控的实际控制人,因此韩越成为上市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

  披露显示,韩越曾就职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曾任北京春晓汇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等。2017年年报显示,春晓金控2017年12月末资产总计9.7亿元左右,净资产4.99亿元,资产负债率48.52%;2017年度净利润为-60.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