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条都是干货 广东出台“民营经济十条”

2018-11-08 07:5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朱文彬

  “现在出的政策条条都是‘干货’,条条都可操作,条条都让人有‘获得感’。”11月7日,广东省副省长陈良贤在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民营经济十条”)已由广东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正式印发实施。

  据介绍,广东省出台的“民营经济十条”正文共10个方面59个政策点,主要聚焦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突出的痛点难点,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放宽市场准入,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健全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培养和引进人才、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等10个方面。

  就在一个多月前,广东省公布《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此版对2017年8月出台的“实体经济十条”进行了完善和修订,推出了税收、用地、社保、融资、用电、运输等10个方面共61项针对性措施,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进一步加大实体经济、民营经济扶持力度。

  此番“民营经济十条”的出台,将再给广东民营企业增添“获得感”。“民营经济十条”强调,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一视同仁,大中小企业平等对待。对交通、水利、市政等领域,支持民间资本组建或参股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对教育、卫生、养老等领域,推动在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鼓励民营房地产企业转型,进入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在融资难、融资贵的痛点上,“民营经济十条”在提出降费再加码的同时,提出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无还本续贷,支持各地设立小微企业转贷基金,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积极推广银税合作,扩大参与银行机构的范围和质量;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和信用担保机制;鼓励各地推进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

  “除此之外,真正听取广大民营企业家的实实在在的意见,还要再破解一些融资难融资贵的具体问题。”陈良贤表示。

  “民营经济十条”还结合企业所处资本市场不同阶段作出相应奖励。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陈剑进一步解释称,这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对2020年以前境内申请上市并经过证监部门辅导、备案登记以后的民企,广东省财政会分阶段对该企业完成公开发行股份之前发生的中介费用,按照费用不超过50%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总数不超过300万元;二是对2020年底以前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同时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企业还可以再奖励30万元,对在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行和转化为股票或者是增资扩股成功进行承接融资的民营企业,按企业融资金额的2%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多不超过300万元等。

  在营造更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上,“民营经济十条”提出,加强财产保护力度,依法慎重对涉嫌违法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规范涉案财产处置,严格区分违法和合法、个人和法人、涉案人员和家庭成员的财产;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三审合一”(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等。

  广东省工信厅党组成员、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姚德洪表示,将制定落实推动方案,加强各项政策之间的衔接和有效落实,形成省市政策的叠加效应,让企业得到更多的支持、更大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