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志科技商业秘密侵权案被提请重审

2018-11-28 07:53:4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雪青

  达志科技今日公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门市德商科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江门科佐”)近日收到江苏中科金龙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一审原告、上诉人)提起的《民事上诉状》。

  关于公司及江门科佐与江苏中科金龙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一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已经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江苏中科金龙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次案件上诉人为一审原告江苏中科金龙环保新材料,被上诉人为一审被告达志科技(一审被告)、江门市德商科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和刘保华。本案上诉请求为,撤销一审法院(2018)粤73民初5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原案件内容为,江苏中科金龙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名“江苏中科金龙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4月12日变更为现名)以公司及江门科佐侵犯其商业秘密为由,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