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新设新三板账户标识 新三板交易数据可单独处理

2018-12-17 07:3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雪青

  中国结算15日晚间发布《关于新设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的通知》,为优化全国股转系统(简称新三板)证券账户体系,实现精细化管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启动了全国股转系统账户体系优化项目。中国结算将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对参与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证券登记及转让的深市证券账户新设“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

  中国结算有关人士表示,原本股转系统的交易是采用深市的账户,这就导致每天收市后,股转公司和中国结算分公司要处理深市所有的交易数据,从中摘出新三板交易数据。为了提高效率,就加了这个标识,使得新三板的交易数据可以单独处理。

  该通知自2018年12月17日起实施,自通知实施之日起,带有“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的证券账户才可参与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证券的登记及转让。

  通知显示,对于存量参与过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证券登记以及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交易权限的深市证券账户,统一账户平台对其统一添加“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

  对于新开立深市证券账户并拟办理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的自然人及普通机构投资者,在新开账户时,应主动向证券公司提出新增“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申请。对于新开立深市账户并拟办理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的特殊机构投资者,需在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后,再向证券公司提出“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申请。对于已开立深市账户的自然人或机构投资者(包括特殊机构投资者),拟新增办理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时,应主动向证券公司提出新增“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申请。

  产品账户、证券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由中国结算统一添加“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无需单独申请。

  证券公司应依据投资者新增“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申请,向统一账户平台提交业务申请。统一账户平台审核通过后,根据证券公司的申报添加“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因参与新、老三板交易申请新增标识的,证券公司还需根据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办理投资者交易权限开通手续,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送投资者信息。证券公司申报新增“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时,应申报账户的使用信息。

  通知还显示,“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生成后暂不可取消,如投资者不再参与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可参照《指南》相关规定,直接申请注销相关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