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2.0版改革“周年考”交出了怎样一份答卷?

2018-12-25 07:49:3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盛波

  去年此时,新三板分层及交易制度改革方案三箭齐发,吹响了新三板2.0版改革的号角,此后一系列改革接踵而来,新三板市场法规日益完备、市场监管更趋完善,新三板进入提质增效的新阶段,为全面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去年12月22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重新制定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此次改革的总体思路为:以市场分层为抓手,统筹推进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监管等各方面改革。

  一年过去了,这轮改革面临“周年考”:改革的效果如何?又有哪些新的情况出现?全国股转公司、券商、投资机构和挂牌企业组成的新三板生态体系,交出了怎样的一份答卷?

  创新层公司减量提质

  《分层管理办法》的总体改革思路是,在保持现有分层基本架构、基本逻辑的前提下,促进更多优质企业集聚创新层,提高创新层公司的公众化水平,为后续改革措施推出奠定基础。具体的做法是:在差异化的准入标准中,降低净利润要求,提高营业收入指标要求;在共同准入标准中,增加合格投资者人数要求,要求其不少于50人,着眼于公司经营稳定性要求,防止大进大出。

  新三板分层调整之后,今年进入创新层的公司数量与去年相比有所减少。今年5月25日,全国股转系统官网公布2018年新三板分层结果显示,共有940家公司符合创新层标准,同比减少32.52%。2017年的初筛名单为1393家,815家公司维持在创新层,125家公司将从基础层调整进入创新层。今年创新层公司家数较去年虽然有所减少,但通过对创新层的准入条件和维持条件进行了修改,创新层公司整体质量明显提升,达到了分层制度改革的预期目标。

  上证报数据中心统计显示,2018年新三板分层调整公布的名单中,创新层公司整体的平均营业收入和平均净利润分别达5.31亿元和3346.40万元,较2017年创新层公司整体的平均营业收入和平均净利润分别提高0.53亿元和298.38万元。其中,2018年新进入创新层的公司平均营业收入和平均净利润分别达4.36亿元和2450.38万元,较2017年分层调整时新进入创新层公司的平均营业收入和平均净利润分别高出19.4%和2.8%,更好地发挥出市场分层的筛选功能。

  另外,准入和维持条件中均设置了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的要求,使得创新层公司的公众化水平有所提升。

  2018年创新层公司的平均股东人数达166人,比去年高出30.5%。伴随着公众化水平的提升,创新层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市值也有提高。今年以来,创新层公司平均成交量达396.31万股,比2017年创新层公司的平均成交量359.54万股提高10.2%;2018年创新层公司平均成交额为1688.59万元,较去年1476.29万元提高9.3%。这些数据反映出创新层公司具有更高的市场认可度,起到了通过市场分层引导资源配置的作用。

  四大交易方式全面落地

  去年年底改革的另一大亮点是丰富了交易方式:一是引入集合竞价,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盘中交易方式统一调整为集合竞价,盘中时段的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与做市转让两种;二是优化协议转让,提供了盘后协议转让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两种交易方式。

  交易新规落地一年以来,承接“大宗交易”功能的盘后协议转就有突出表现,成交额常常超过盘中做市交易和竞价交易两者成交额的总和。以2018年12月21日为例,新三板共发生126笔大宗交易,涉及92家新三板公司股票,成交量7997.395万股,成交额2.65亿元。而21日当日的集合竞价为2.21亿元,做市交易仅9100.86万元,都不及大宗交易。

  由此可见,盘后大宗交易能有效补充当前新三板盘中流动性的不足。市场人士认为,大宗交易在新三板市场呈现主导地位,与市场自身特殊性相关。目前新三板的投资者门槛比较高,对于这些投资者而言,在二级市场的日常交易规模相对较低,而在一级市场交易或者大宗交易占比就相对较高。

  今年6月1日,特定事项协议转让规则“浮出水面”,股转系统、中证登联合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业务暂行办法》。该办法实施之后,投资者可利用更为多元的渠道,灵活、高效地完成转让,同时维护二级市场正常交易秩序,避免相关转让行为对二级市场交易造成冲击。

  信披新规执行严格

  去年年底推出的改革中有重要一项制度就是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鉴于创新层公司公众化程度更高,对其信息披露作了从严要求。基础层公司继续执行现有信息披露规则,但对其中要求过严、明显不合理的个别规定作出了修改。

  具体而言,创新层公司新增了五项披露要求:一是提高了披露频次要求,在年报和半年报基础上增加季报披露;二是要求披露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及时性;三是要求执行更严格的审计准则;四是创新层公司实施分行业信息披露;五是要求创新层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秘书。

  今年,创新层公司被强制降至基础层的事件频频发生,持证董秘缺位成为了最主要的原因。1月3日,全国股转公司对8家创新层挂牌企业实施降层,这是首次有创新层企业因合格董秘缺位而被退至基础层。信息披露新规执行之严格,可见一斑。

  今年是创新层公司必须披露季报的第一年,按照规定,挂牌公司需在4月30日之前披露一季报。全国股转公司并未因实施的第一年而“手下留情”,而是严格执行信披新规。6月6日,全国股转公司公告了48家挂牌公司未按期披露2018年一季报,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决定对上述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以分层、交易与信披三箭齐发的改革措施为引领的新三板,在即将过去的2018年,扎扎实实地进行了从量变到质变的改革;“三+H”、大股东回购、股票发行、并购重组、做市商制度等各项改革措施的不断推进,也在夯实着改革成果。在前不久举行的全国股转公司第一届指数专家委员会聘任仪式上,股转公司董事长谢庚强调,新三板进入提质增效的新阶段,全面改革具备坚实基础和良好条件,未来新三板的改革仍将不断推进,且将围绕流动性、发行机制和精细化分层展开。谢庚认为,新三板走了一条与别人不同的路,这条路应该说越走越清晰了,架构越来越明确了,“现在我们的改革思路已经形成,下一步的推进会越来越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