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2018年发出公开谴责32份

2019-01-18 19:23:3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赵一蕙

  上证报讯(记者 赵一蕙)上交所在1月1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2018年沪市上市公司信披违规处理情况。从处理结果看,2018年案件数量有所增长,处分力度有所加强。上交所全年发出纪律处分和监管关注函件分别为78单和80单,同比增长11.43%和21.21%,涉及89家上市公司、462名董监高和8名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尤其加大对重大恶性违规案件的惩处力度,公开谴责和公开认定实施频次明显增加,全年共发出公开谴责32份,公开认定22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其中,对违规性质极其恶劣的5名责任人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具体来看,上交所于2018年集中处理了六个方面的违规行为。

  一是控股股东利用优势地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018年,国内外经济形势比较复杂,有些公司的控股股东出现流动性困难,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违规要求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有所抬头。对此,交易所加大监管力度,全年处理此类案件近10单。其中,公开认定三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长共3人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其他主要责任人共9人十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二是财务造假、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等违规行为。2018年,上交所继续对此类违规行为保持高度关注,处理相关案件近6单。与之相关,交易所还对业绩预告违规、重大事项披露不及时、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违规情形及时追责,共涉及案件近25单。

  三是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不当交易。2018年,市场环境出现一些变化,上市公司不当交易有所增加,其主要目的是帮助控股股东套现,实现利益输送或盈余管理等,而不是服务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对此,交易所在日常监管中对涉及交易估值显失公允、决策程序不合规和不当让渡商业机会等违规事项的8单案件进行问责。

  四是上市公司停牌不审慎,影响股票正常交易秩序。近年来,市场各方在停复牌上已经形成比较一致的共识,上市公司停牌多、停牌早、停牌长的现象已经明显改观。但仍有个别公司滥用停牌权利,影响投资者正常交易。2018年,有5家公司因此受到纪律处分。

  五是上市公司利用敏感信息,蹭热点、炒概念。经过近几年的集中整治,上市公司利用热点信息炒作股价的现象明显减少,但仍有个别公司热衷于此。2018年以来,区块链、短视频媒体、创投企业等概念先后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有的上市公司借机发布相关信息,且披露信息不准确、不客观,引起股价大幅波动。对于此类不当释放信息、扰乱市场估值体系的行为,仍然需要快速反应、从严监管,有4单此类案件被严肃问责。

  六是中介机构出具专业意见未能勤勉尽责。在日常监管中,个别中介机构出具专业意见,主要从促成交易、满足客户的角度出发,勤勉尽责程度不足。对此,有必要强化问责力度,督促相关中介机构归位尽责。2018年,上交所先后对3家中介机构和8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上交所表示,在对违规行为的查处中,上交所也特别注意监管行为的规范性,切实保障监管对象的正当权益。在程序上,坚持查审分离、集体决策,充分给予当事人异议及申辩权利;确有必要的,还召开听证会核实相关情况。在具体处理上,经过多年实践,已经形成较为统一的处罚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总结完善,努力做到同类案件同一标准。同时,持续做好监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处分函件全面对外公开,并充分说明违规事实和处罚依据,接受市场监督,树立监管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