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赛股份大股东“高门槛”出让控股权

2019-02-02 08:40:4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林淙

  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新赛股份大股东欲为公司寻觅“新东家”,并提出“中国500强”、“曾参与国企改制”等诸多高要求。

  新赛股份2月1日晚发布公告,控股股东艾比湖总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所持1.37亿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转让价格不低于3.76元/股。

  资料显示,艾比湖总公司目前持有公司1.99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173%,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此次艾比湖总公司拟向单一受让方协议转让公司29%股权。转让完成后,艾比湖总公司持股比例将降至13.173%。新赛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对于“接任者”,艾比湖总公司在其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中,提出了诸多条件与要求。除了拟受让方应为设立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有明晰战略,具有合法资金来源的单一法人实体外,艾比湖总公司还格外看重其是否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质量:拟受让方不仅近两年应为中国500强企业,且需主导或参与过国有企业改制项目,拥有创立、运营、管理同行业企业相关经验,具备较强的产业运营能力和实力。

  另外,艾比湖总公司还对“新主”受让股权后的表现提出了8项承诺要求,包括不得迁离原注册地,确保上市公司三年内年均实现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1年内对新疆新赛精纺现有5万锭纺纱完成技改并复产;3年内在五师双河市投资完成不低于30万锭的纺织服装全产业链项目,或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亿元的现代仓储物流、有色金属加工、汽车改装项目等。如拟受让方3年内未能完成上述承诺的投资项目,则高达1亿元的产业投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在如此“高标准”的条件下,谁将提交受让意向书,并成为此次股权转让的合格受让方,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