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大股东主动放弃表决权 山东省国资委如愿掌舵派思股份

2019-06-05 07:5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林淙

  又一例国资驰援民企上市公司的案例落地。派思股份今天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由派思投资变更为水发众兴集团,实控人由谢冰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据公告,派思股份原大股东派思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Energas Ltd.、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谢冰,与水发众兴集团就派思股份控制权等事宜签订了《补充协议书(三)》。该补充协议对派思投资放弃表决权,及派思股份改组董事会两项事宜做出了安排,并最终导致公司易主。

  简单回溯,2018年12月,为解决公司原大股东派思投资的流动性问题,水发众兴集团协议受让了派思投资所持的29.99%公司股权。当时签署的《框架协议》约定,在股份转让过户后2个月内,水发众兴集团将向除自身以外的公司其余股东发起20.01%股份的部分要约。全部收购完成后,水发众兴集团对派思股份的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50.00%。若无法如期公告部分要约收购方案,则派思投资和关联方Energas Ltd.须合计减持不低于9%的公司股份,即二者对公司的持股比例降至24.24%及以下,以实现水发众兴集团对派思股份的控制。

  上述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于今年3月26日完成。然而,由于此后的市场环境较《框架协议》签署当时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水发众兴集团无法如期公告部分要约收购方案。相关各方经协商,拟通过派思投资放弃部分股份表决权、派思投资减持部分股份等方式来实现派思股份控制权转让。

  最新公告显示,派思投资确认,自《补充协议书(三)》签署之日起,至派思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Energas Ltd.合计持有派思股份的股权比例不超过24.24%(回购注销后为24.30%)的时点和派思投资偿还水发众兴集团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派思投资不可撤销地放弃派思股份3460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另外,相关协议约定,各方将积极促成水发众兴集团在派思股份董事会占绝对多数席位。

  通过此次补充协议的签署,水发众兴集团所持有的29.99%表决权股份比例(回购注销后为30.08%)将远高于公司原实控人、派思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Energas Ltd.合计持有的24.66%表决权股份比例(回购注销后为24.73%)。由此,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水发众兴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公开资料显示,水发众兴是山东省管国有独资企业水发集团旗下的一级投资平台公司,拥有水务、热电、天然气等三大业务板块。未来,派思股份有望依托国资背景,在平稳发展主业的基础上,进行更多的资产整合与业务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