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价值揭示风险 年报问询函“问”出真公司

2019-06-10 07:4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邵好

  “年报问询函的含金量越来越高,有时读一份问询函,甚至比我跑一趟公司现场调研效果更好。”看完心仪标的交出的问询函回复,沪上某公募基金经理由衷地感叹道。

  一份年报问询函,被专业投资人士视为“投资宝典”,恰是上交所2018年年报监管工作的“成果”之一。6月6日下午,上交所发布2018年年报审核工作总结,明确“抓两头、带中间”的监管思路,重点关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部分上市公司“水落石出”暴露的一些问题。

  据熟悉上交所公司监管的知情人士介绍,经过此前多年的积累、打磨,以问询函为重要抓手的年报监管已日臻成熟,“还投资者真实透明的公司”的目标,既将公司风险点一一发掘,提示市场关注,也为市场更清晰地了解质优公司提供可能。

  作为资本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还投资者真实透明的公司”的监管理念,与推动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一脉相承,只有让投资者更清晰地辨别公司质地,持有好公司、抛弃差公司,资本市场才能激浊扬清、去伪存真,带动更多公司向好发展。

  发现价值,看透一家好公司

  “刚开始看到年报问询函,总感觉心里不舒服,中小投资者也不理解,不停地打电话过来,问公司是不是出事了。经过这几年,我们都明白了,问询是希望公司把情况介绍得更清楚,这对公司是好事,对投资者也是好事。”某上市公司董秘告诉记者。

  这一观点得到了上交所的认同。上交所明确指出,问询的目的是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帮助投资者更全面客观地了解公司情况,更好地作出投资决策。问询本身是一种比较中性的监管方式,并不代表被问询公司就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监管不是一把刀,而是一个服务器。”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市场常认为被发函公司有问题,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进一步介绍,问询函的核心是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向投资者展示全面而细致的公司运行情况,无论风险还是价值,都需要揭示。

  例如,某家上市公司的利润率一直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仅观察财报很容易令人心生疑问:公司究竟是竞争力突出,还是盈利有水分?于是,上交所向该公司发出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披露财务、客户及关联方等多方面信息,解释利润率较高的原因。

  让质优公司被更多投资者看清,也符合沪市公司的基本情况。从沪市公司运行数据来看,质优公司占了绝大多数。2018年,沪市公司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33.5万亿元,同比增长11%,占同期GDP比重约30%;共实现净利润2.80万亿元,同比增长4%。同时,绝大多数公司专注主业,以体现主业经营质量的扣非后净利润为例,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年扣非后净利润盈利的公司约1100家,占沪市公司总数的近八成。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很多公司经营很好,可由于上市时间较短等原因,对如何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以及更好地面对投资者,还没理解透彻,上交所希望通过包括问询在内的多种方式,帮助公司做好年报披露工作,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

  “同时,在问询、回复中,也能了解到相关公司运营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一起帮助公司找到解决办法。”该知情人士说。

  一份问询函,为何有这么多的用处?答案就在专业,2015年以来,上交所实施分行业监管,以行业小组为主,以财务、法律等专业小组为辅,打造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管体系。“经过多年历练、打磨,问询函件基本一针见血,直达核心事项,有利于公司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也有利于投资者参考投资。”

  揭示风险,不让差公司浑水摸鱼

  2018年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个别上市公司的经营出现了些许困难,情急之下,一些违规违法问题也开始浮出水面。面对这种情况,上交所很快展开行动,在2018年年报问询中将业绩真实性、经营风险、并购商誉、大股东占资等事项放在核心位置,予以重点关注。

  在业绩真实性方面,一家资产迅速膨胀的公司被上交所所关注。该公司主营产品的固定资产原值高达逾50亿元,是同行业同地区上市公司同类产品的近3倍,可公司营收增幅却远小于固定资产增幅。

  “年报披露时,发现这家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增长太快,我们还没搞清楚原因,上交所就直接将其与同行做对比并发问,给了我们很好的提醒。”某机构的行业研究员表示。

  此外,沪市个别公司利用会计准则进行不当盈余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如通过表决权委托或协议安排,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变更公司的合并范围。部分公司变更坏账计提政策有一定随意性,甚至可能利用商誉减值“大洗澡”。

  为了看透问清这些问题,上交所将财务分析与行业监管相结合,注重财务与非财务信息的相互印证、财务指标之间的勾稽关系,以及同行业公司和产品的交叉比对。通过对公司财务信息的全面扫描,发掘疑点、提出问询,督促公司全面真实披露经营业绩情况。

  此外,上交所还重点关注2018年有所抬头的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行为,对可能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其他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深挖细究,并在核清事实的基础上,要求公司及相关股东限期整改,未能按期解决的,依法依规对公司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ST处理)。

  有接近监管人士表示:“绝大部分的投资者往往只关注营收、净利两个指标,可要想看透一家公司,需要了解的远不止这些。监管机构希望上市公司向投资者一五一十地说明,利润是如何产生的,资金是如何流动的,让投资者真正了解公司经营,而不只是看到单点数据。”

  其进一步表示,只有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投资者读好公司公告,才能在资本市场形成价值投资、一起成长的理念,形成一个鼓励聚焦主营、踏实发展,摒弃概念炒作、盲目跨界的良好氛围。“让好公司更好,差公司回归估值,最终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