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实名举报奥克斯:监管总局,快去查它!

2019-06-10 17:42:3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朱文彬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朱文彬)6月10日,格力电器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了一份《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该举报信呈递的对象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格力电器在微博中同时还@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举报信》称,格力电器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实名举报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问题,并提请总局核实查处。
  格力电器称,众多消费者此前曾向该公司反馈奥克斯空调价格便宜但耗电量很大的意见,经公司实验室(获得CNAS认可,具备检测资质)实测,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以下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经我司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检测结论与我司检测结论一致,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检测结论均为不合格。生产销售此类产品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国家节能减排环保政策以及市场公平竞争的良性秩序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举报信》列举了相关涉及的具体型号,包括:KFR-25GW/NEW+3、KFR-35GW/NFI19+3、KFR-25GW/ZC+2、KFR-35GW/HFY+3、KFR-35GW/NEW+3、KFR-25GW/NFI19+3、KF-26GW/NEA1+3、KFR-35GW/ZC+2等8个型号。以KFR-25GW/ZC+2为例,标称能效比3.59(达到国家二级能效标准),第三方实测值仅为2.68,远达不到3.40的国家二级能效标准,距离3.20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有较大差距。不排除其他在售型号也存在类似问题。
  格力电器称,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3—2010)的强制性标准,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违反了《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巨大。目前,上述产品仍通过主流电商平台及实体卖场销售。据奥维云网公布的中国空调电商市场零售额TOP20机型排行榜数据统计,仅KFR-25GW/NEW+3、KFR-35GW/NEW+3两款机型产品2018年线上零售额就高达16.71亿元,销售量近百万台套。
  早在今年1月中旬召开的格力电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就声称奥克斯“弄虚作假”。
  在当天股东大会的问答环节,董明珠说:“千万不要给我讲奥克斯。我们的销售,每天安装,都是在七八万台以上,从安装数来看,我们认为格力的经营情况非常乐观。第二个,为什么不让提奥克斯,他比美的更糟糕。因为美的原来在我这里挖人,现在已经不挖了。现在奥克斯天天在我这里挖人,连工人都挖,甚至我的人去了他那里还要更名换姓,这是我现在的心情,偷了我们的技术,而且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