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退居二线 湖南国资接掌博云新材

2019-07-17 07:5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夏子航

  历经等待与辗转,中南大学正式放手,湖南国资从而如愿执掌博云新材。

  博云新材并非孤例。近期,“高校概念股”正加速变化或易主,老牌“高校概念股”山大华特、浙大网新、华中数控等接连迎来股东或是实控人层面的变化,高校正在加速退出资本市场主舞台。

  不可忽视的大背景是,《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于2018年5月通过后,高校纷纷展开对所属企业的清理,以集中精力办学,让高校孵化企业回归社会。

  博云新材7月16日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下称“粉冶中心”)发来的告知函,粉冶中心已于7月12日完成因增资扩股事项引起的相关工商变更工作,并取得新《营业执照》。

  披露显示,粉冶中心持股博云新材15.38%,为博云新材第一大股东。此前,粉冶中心由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控制,后者则由中南大学控制,中南大学因此实际控制博云新材;增资扩股及工商变更完成后,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兴湘集团”)控制粉冶中心51%股权,而兴湘集团100%隶属湖南省国资委。

  此外,湖南省国资委通过100%控制的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博云新材9.5%股权。

  本次变更后,博云新材实际控制人最终由中南大学变更为湖南省国资委。

  实际上,湖南国资接掌博云新材并不容易,其间经历了一段颇为辗转的过程。

  粉冶中心曾身陷一场旷日持久的内部股权纠纷中。

  2017年年报显示,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尚未持有粉冶中心100%股权,而是仅持有粉冶中心40%股权。粉冶中心其余股权在他人之手。

  据此前公告,粉冶中心作为仲裁申请人,以宁波金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大誉湘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社会投资者股东作为仲裁被申请人,向长沙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裁决确认相关方签订的《粉冶中心之增资协议书》无效;请求裁决社会投资者股东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请求裁决粉冶中心恢复至2011年10月20日增资扩股工商变更之前的股权结构。

  最终,长沙仲裁委员裁决支持了粉冶中心的申请。2018年11月,粉冶中心正式厘清股权纠纷,社会投资者退出,粉冶中心回归由中南大学方面100%控制的局面。

  同月,博云新材公告称,相关方签署《增资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兴湘集团将对粉冶中心进行增资,从而持有粉冶中心51%的股权,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持有粉冶中心49%的股权。

  披露显示,兴湘集团是湖南省省属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兴湘集团定位为“三个平台”,即:省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平台、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平台、国企改革发展金融服务支持平台。

  今年6月17日,兴湘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李勇被选举为博云新材新任董事长。履历显示,李勇在企业生产经营、VC/PE及产业投资管理、资本运作、股权运营、资产运营管理方面颇有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