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发布

2019-07-27 07:56:5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红

  昨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截至2019年4月30日,除*ST华泽、*ST长生、*ST新亿、*ST毅达、*ST东南5家公司外,沪深两市共有3622家公司披露了经审计的2018年年报。证监会抽样审阅了805家上市公司年报,在此基础上形成了《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年度报告反映出部分上市公司存在大额预付账款,“存贷双高”等异常情况,以及存在大额计提商誉、股权投资等资产损失等情况。

  按期披露年报的公司中,219家公司年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38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82家被出具保留意见,99家被出具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

  2018年年报反映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包括:部分上市公司存在大额预付账款,“存贷双高”等异常情况,可能存在资金被占用或资产被质押的风险;部分上市公司大额计提商誉、股权投资等资产损失,反映其前期并购扩张过程中未充分识别有关风险;部分上市公司商誉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随意,利用会计估计或会计政策变更跨期调节利润,选择性确认与披露以及构造交易等,财务信息未能真实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高莉表示,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务信息披露规则及内部控制规范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商誉初始确认虚高、商誉减值不规范以及披露不充分;收入确认时未考虑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未正确区分应收账款减值和收入调整;未正确区分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错误地抵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等问题。

  针对年报审阅中发现的上述问题,高莉表示,证监会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发布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明确执行会计准则、财务信息披露规则和内部控制规范方面的监管标准。二是整理上市公司问题线索,进一步了解情况及检查。三是收集整理会计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召开年度财务信息披露监管协调会,统一监管口径。四是对于执行中有争议的财务信息披露问题,尽快形成监管口径,同时以案例形式,指导市场实践。五是持续关注市场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技术指导。六是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