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权委托致众应互联易主 新东家将提供多角度支持

2019-08-12 07:4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徐锐

  在所持股份遭遇股权质押及司法冻结的背景下,众应互联控股股东冉盛盛瑞(持股比例为24.04%)如今选择以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来实现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众应互联8月11日晚公告,冉盛盛瑞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9.90%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微梦互娱,由此,微梦互娱及其一致行动人瑞燊投资(直接持有众应互联10%股权)合计拥有上市公司29.90%股权对应的表决权。鉴于瑞燊投资和微梦互娱均受炫踪网络所控制,故炫踪网络实际控制人李化亮成为众应互联的新实际控制人。

  冉盛盛瑞去年2月便有意以36元/股的价格将2329.44万股上市公司股份(分红送转前,占当时总股本的10%)转让给微梦互娱,但由于市场情况变化以及冉盛盛瑞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设定股权质押及司法冻结等事项,该笔交易迟迟未能实施。在此背景下,本次表决权委托可看作促成控制权变更的“权宜之计”。

  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冉盛盛瑞称本次表决权委托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业务进一步拓展及转型升级。微梦互娱及其一致行动人则表示,未来1年内根据自身资金情况不排除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时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在达成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同时,冉盛盛瑞和微梦互娱还就上述尚未展开股权交易进行了细化、明确。根据修订后协议,在今年12月25日前,若冉盛盛瑞所持标的股份(众应互联10%股权)处于可转让状态,微梦互娱拟以合计约5.6亿元的价格受让相关股份,所支付资金定向用于归还标的股份从华融证券融资的本息。

  微梦互娱还承诺,未来将出资不低于6亿元通过参与定向增发方式支持上市公司发展,而在相关审批完成前以债权方式为上市公司提供一定的流动性支持,解决上市公司资金压力。此外,微梦互娱还将利用其自身及关联方在境内外的互联网优势资源对众应互联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进行辅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