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围海董监高集体请辞 深交所火速下发关注函

2019-12-21 08:3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陈碧玉

  ST围海12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2月20日陆续收到仲成荣、陈晖、陈祖良、张晨旺、黄先梅、费新生和陈其等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马志伟的辞职报告,公司监事会同日陆续收到黄昭雄、贾兴芳和朱琳的辞职报告,鉴于公司将于2019年12月24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罢免现任董事、监事的相关议案,上述人员决定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职务。

  根据相关规定,仲成荣、陈祖良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申请以及马志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的申请,自书面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将由陈晖暂时代行。由于其他董事及监事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除仲成荣和陈祖良以外的上述董、监事已承诺,在改选出的董事、监事就任前,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职务,相关辞职申请将自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结束时生效。

  此前,ST围海控股股东围海控股曾向媒体爆料称,近期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人员制造所谓“高管黄金降落伞”,持续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为上市公司运营制造障碍。有员工反映,仲成荣在管理层会议上,要求高管在2019年12月24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前,集体辞职。

  上述公告发出后不到两个小时,深交所火速向ST围海发去关注函,要求ST围海补充说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两个交易日内辞职的原因;公司此次辞职的非独立董事张晨旺、独立董事费新生同时为12月24日股东大会新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提名人选,若其提名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是否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本次辞职的马志伟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的公告,部分高管拟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马志伟是否与公司签署上述协议,公司对其辞职是否存在赔偿义务。

  此外,关注函还要求ST围海拟辞职董、监事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保证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关注函提醒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