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股票遭债权人施压?福星股份:协调各方利益争取多赢

2020-01-12 20:25:5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覃秘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覃秘)回购股票已成为A股上市公司维护市值的常规手段,但福星股份最近却遇到了困惑:近日,公司债权人会议围绕股份回购一事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公司却表示无法同意。究竟是怎么回事?

  “首先,回购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股价严重低于净资产价格;其次,公司的回购并没有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昨日,福星股份相关高管回应上证报记者说,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债权持有人的沟通,相信能得到令各方都满意的结果。

  争议主要系对“库存股”理解不同

  首先梳理一下整个事件的过程。2019年8月底,福星股份发布回购预案,拟在不超过每股8元的条件下回购2亿元至4亿元的公司股份;2019年10月11日,福星股份启动回购,截至2019年底,合计回购了1626.33万股,支付总金额1.05亿元。

  2019年12月30日,福星股份所发债券“18福星科技MTN001”的持有人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三个议案,分别是议案一:《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则公司应当对本期债券提供足额担保的议案》、议案二:《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期债券本息偿还之前不得违规处置任何资产的议案》、议案三:《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得为大股东或关联方偿还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议案》。

  对此,福星股份明确表示,对议案一和议案三不能同意。

  不同意的理由是什么?

  对于议案一,福星股份表示,公司法明确了在公司做出减资行为时,债权人享有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权利。2018年,新修订的回购制度引入了“库存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将不再强制要求立即注销,也即不存在减资行为,据此,债权人也就没有提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权利。

  具体到福星股份,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回购股份应全部或部分予以注销,具体决定将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三年内作出,届时本期债券早已到期,公司将一如既往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据查询,“18福星科技MTN001”起息日期为2018年6月15日,到期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票面利率(当期)为7.6%,发行规模10亿元,主承销商为招商银行,最新债项评级为AA。

  对于议案三,福星股份的说法是,公司一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没有为控股股东和除公司的子公司以外的关联方偿还债务或提供担保,议案提及的“关联方”没有具体的限定,可能涵盖子公司范畴,若公司同意本次表决结果,将对公司法律范围内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正常担保事项造成严重不利影响,对公司正常融资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债权人利益有保障,将加强沟通

  “我们肯定要对债权人负责,正是有了债权人的支持,公司才能够发展到今天,同时,我们也希望能维护股东的利益,我们坚信,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并不是对立的,应该能达到一个平衡。”福星股份前述高管表示,事件发生后,公司也注意到网上有一些不太友好的声音,那些说法肯定不是公司的初衷。

  据介绍,回购股份是公司酝酿已久的举措。“经常有中小投资者提议,公司董事会也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最后认为有必要实施这次回购。”

  福星股份是A股市场上市净率最低的公司之一。据查询,至2019年三季度末,公司的净资产为112亿元,公司目前的总市值约62亿元,市净率为0.55。

  与此对应的是公司相对良好的经营形势。作为区域地产龙头,福星股份深耕湖北武汉市场,2019年投入市场的多个项目成为当地的热销楼盘,业绩将在未来几年内陆续释放。

  “作为一家以地产为主业的公司,和同行相比,负债率并不高,而且现金流也比较好,债权人利益有充分的保障。”福星股份前述高管表示。

  据查询,2019年前三季度,福星股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8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91%。至2019年9月底,福星股份的资产负债率为76.4%。

  “坦白说,这次事情是公司意料之外的,股份回购本来是一件好事,2亿元至4亿元的回购规模,对公司来说也是比较合适的,但没想到债权人会有不同的意见。”福星股份前述高管表示,后续将进一步加强和债权人的沟通,争取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