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服中心獐子岛支持诉讼案件获大连中院受理

2020-10-17 07:5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祁豆豆

  ⊙记者 祁豆豆 ○编辑 邱江

  记者从投服中心获悉,投服中心獐子岛支持诉讼案件日前获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今年6月24日,獐子岛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因财务造假,监管机关对獐子岛、吴厚刚、梁峻等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的决定。投服中心委派公益律师徐强(北京市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4位投资者,向吴厚刚(时任董事长、总裁)、梁峻(时任董事、常务副总裁)和上市公司獐子岛索赔共计24万元。

  2018年1月30日晚,獐子岛公告称,2017年度业绩预计亏损5.3亿元至7.2亿元,因年终存货盘点发现部分海域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异常,可能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或核销处理;受底播虾夷扇贝肥满度下降,境外扇贝产品冲击国内市场以及汇率波动打击,2017年四季度业绩与原业绩预测偏差较大;股票因重大事项停牌至2月5日。消息一出,引发市场极大关注。公司于2月5日开市前发布《关于底播虾夷扇贝2017年终盘点情况的公告》,声称降水减少导致饵料数量下降,养殖规模大幅扩张加剧饵料短缺,加上海水温度异常,造成扇贝越来越瘦、最后诱发死亡。公司股价连续5天跌停。

  2018年2月10日,獐子岛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2020年6月24日,证监会发布正式对獐子岛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指出獐子岛利用海底库存及采捕情况难以发现、难调查、难核实的特点,不以实际采捕海域为依据进行成本结转,导致财务报表严重失实。

  经查,獐子岛存在2016年通过少记录成本、营业外支出的方法将利润由亏损披露为盈利,2017年将以前年度已采捕海域列入核销海域或减值海域,夸大亏损幅度。此外,公司还涉及《年终盘点报告》和《核销公告》披露不真实、秋测披露不真实、不及时披露业绩变化情况等多项违法事实。最终,獐子岛被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15名责任人员被处以3万至30万元不等罚款,4名主要责任人被采取5年至终身市场禁入。

  投服中心认为,獐子岛相关违法行为情节特别恶劣,严重破坏了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及市场诚信基础,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为此,投服中心委派公益律师于7月6日代理4位投资者向大连中院申请立案,坚持“追首恶”原则,此次依然将獐子岛时任董事长、总裁吴厚刚作为第一被告,实现“追责到人”,降低其他广大股东因上市公司赔偿责任而受到的潜在影响,通过司法救济途径彰显证券市场“三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