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宏业回应信托风波:公司名义被前董事冒用

2015-10-19 09:57:12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覃秘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覃秘)针对近日部分媒体刊发的公告以及相关媒体的报道,北京中天宏业房地产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股东山风(巴巴多斯)有限公司(简称“山风公司”)18日在媒体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名义被非法冒用。
  山风公司发布公告称,近日,本公司发现已被免职的前中天宏业公司董事金红英冒用中天宏业公司名义在多家媒体发布针对中融-融雅2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所谓公告。针对该公告内容,本公司郑重澄清如下:一、金红英没有任何权力和资格代表中天宏业公司。其非法冒用中天宏业公司名义发布公告不能代表中天宏业公司。二、该公告未得到中天宏业公司或本公司的有效授权,是无效和非法的。本公司及中天宏业公司将依法追究金红英冒用中天宏业公司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法律责任。三、本公司认可并尊重北京中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据其与中天宏业公司之间的协议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09】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373号《裁决书》相关内容对中汇广场享有的收入分配权。
  山风公司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天宏业公司章程,闵凤振、金红英、闵财星早在2011年即已被免职,自2011年9月6日起已无权代表中天宏业公司。但他们违法拒绝向本公司新任命的中天宏业公司董事会交还中天宏业公司印鉴,继续冒用中天宏业公司印鉴,均是未经本公司和中天宏业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无效和非法行为。
  事实上,双方争夺的利益焦点为中汇广场的巨额收益权,中汇广场位于北京市东二环的黄金地段,目前市值约80亿元。回查公开资料,中汇广场原名华普中心大厦,2001年5月起由中地公司开发建设,2006年6月中天宏业以11.09亿元加入到战略协议中。此后双方就产权归属产生争议,2009年8月中国贸仲作出(2009)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373号《裁决书》,但裁决书一直未能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