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经理人”向“合伙人”转变 美的出台持股计划

2015-03-31 08:14:55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莉雯

  3月26日停牌筹划长期激励计划的美的集团今日披露了详细预案。

  美的集团今日发布的“美的集团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暨美的集团合伙人计划”草案显示,本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公司核心管理人员,首期参加人数为31人,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8 人(含兼任事业部总经理人员2人),事业部及经营单位总经理13人及其他对公司经营与业绩有重要影响的核心责任人10人。

  根据草案,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持股计划在6个月内(首期计划预计是2015年4月至10月期间)完成标的股票购买。而资金来源分为三大类:公司计提的持股计划专项基金、持有人自有资金及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融资方式自筹的资金(如有)。后两类的资金和公司计提的持股计划专项基金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1。持股计划滚动实施,每年推出一期,各期持股计划相互独立,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另外,首期持股计划计提的持股计划专项基金为1.15亿元,约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的1%。而为符合长期服务原则,公司表示,每期归属给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的锁定期为24个月,以此鼓励核心管理团队长期服务,激励长期业绩达成。

  值得关注的是,这次持股计划的设了业绩考核条件。根据草案,首期持股计划项下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2015年度净利润增长率较2014年度不低于15%,2015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以后各期持股计划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将在该期持股计划中具体明确。

  美的集团表示,若该期持股计划下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则持有人方可以享有该期持股计划项下按照上述规则归属到其名下的标的股票权益;反之,该期持股计划项下标的股票权益均全部归属于公司享有。

  美的集团表示,持股计划的实质是“业绩股票”,且通过“持股计划”的安排以及“合伙人”特质而更长期化,实现责任共担、价值共享。此举不仅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整体价值,还可以实现推动“经理人”向“合伙人”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