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旅游“核查”举牌方 找出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异

2015-07-24 08:3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覃秘

  因核查举牌方信息而连续停牌的西藏旅游今天披露重大信息:经核对公司向中登公司申请的信用担保账户股东名册,与胡波及一致行动人胡彪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的相关信息和承诺不符。公告称,对于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公司已将相关线索提交西藏证监局及交易所,以备核查。

  7月16日,西藏旅游发布相关股东在二级市场增持的提示性公告,称7月15日收盘后收到投资者胡波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彪的电话通知,称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截至7月15日累计购入公司A股股票18136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9%。当天,公司披露了胡波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7月18日,公司发布停牌公告,对胡波等的收购行为进行核实。

  回查公告,公司7月17日曾收到西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1号】《关于对胡波及一致行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胡波、胡彪的收购行为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胡波、胡彪予以警示,并通知公司配合核实相关情况。

  在今天的公告里,公司也提到,关注到了网络反馈意见及投资者电话咨询:胡波及一致行动人胡彪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西藏证监局为何仍向胡波及一致行动人胡彪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为何仍申请停牌?

  公司披露,经公司核对向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登公司”)申请的信用担保账户股东名册,与胡波及一致行动人胡彪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的相关信息和承诺不符,公司已正式致函中登公司,请中登公司配合公司核实该信息。对于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公司已将相关线索提交西藏证监局及交易所,以备核查。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西藏证监局对该事件核实的相关信息。

  “相关信息与承诺不符”、“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异”,西藏旅游今天的公告可谓一枚炸弹:难道胡波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买到9.59%的股份,抑或买了更多?

  有熟悉该业务的券商人士向本报记者介绍,由于信用担保账户的存在,中登公司的股东名册并不能直接反映出持股股东的全部信息,正常情况下,举牌者在通知公司其持股信息时,会提供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等文件,犯错的可能性并不大。回查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胡波和胡彪完整披露了7月1日至7月15日的全部买入过程。同时,西藏旅游在7月16日披露的提示性公告中,曾提到对胡波和胡彪至7月14日的持股信息进行核查,表示公司7月14日前100名股东名册无法查询到其持股信息,但胡波等表示其于7月14日已持有公司股份585.81万股。

  有投资者表示,如果觉得胡波等的持股有疑问,公司完全可以要求其提供更多的证明信息,毕竟后者最清楚自己的持股情况,而且需要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中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上市公司停牌核查此事且多天未有实质性进展,很难让投资者理解。有投资者甚至怀疑上市公司大股东另有打算,毕竟其目前持股比例仅16.1%,控股地位已经受到了威胁。

  昨日晚间,本报记者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尝试与西藏旅游方面联系,但一直未能获得回复。2013年年底,西藏旅游原董秘辞职,由公司董事长欧阳旭代行董秘职责,公司当时曾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但一年多来一直未有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