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收购交易尚未收到同业反垄断异议

2016-08-02 16:2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温婷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温婷)据中国经营网8月2日报道,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2日表示,商务部目前尚未收到滴滴和优步中国相关交易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按反垄断法规定申报条件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都应事先向商务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兼并。针对此事,据滴滴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滴滴每天的流水很大,但是利润却很少,不构成垄断的要求。与此同时,不同于滴滴快的合并之时,竞争对手易到此次也并未发信有关部门提出收购涉及垄断事宜。

  滴滴方面表示,目前滴滴和优步中国均未实现盈利,且优步中国在上一个会计年度营业额没有达到申报标准,因此按照《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不需要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公司正在与相关部门积极顺畅地沟通。

  易观互联网出行研究中心研究总监张旭也指出,已经渗透的市场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在中国专车市场中,除了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两家,尚有易到、神州专车、首汽约车等多个玩家虎视眈眈,各地也都跃跃欲试建立地方的网约车平台。但与此同时,专车出行在城市居民中渗透率仍处于较低水平,滴滴出行收购优步中国后在专车出行市场仍然需要投入大量资源对传统出行进行“互联网+”改革。滴滴出行收购优步中国仍未形成垄断局面,但专车市场寡头化已箭在弦上。

  早在滴滴与快的进行合并时,易到CEO周航曾公开发信给商务部和发改委,指责其市场垄断地位。但信息发出后只得到商务部一次原则性回应并再无下文。而针对此次交易,易到回应中并未指责其涉及反垄断问题。滴滴方面也表示,尚未收到反垄断类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