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请*ST超日破产重整

2014-04-14 11:27:14 来源 证券时报 | 作者

  停牌一个半月,*ST超日(002506)重组的愿景以无人接盘告终。屋漏偏逢连夜雨,*ST超日债权人已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的申请,如果该申请被法院受理,早已违约的11超日债(112061)也将停止计息。

  此前,今年2月19日,*ST超日发布停牌公告称,拟披露重大事项停牌。4月5日,*ST超日公告,实际控制人倪开禄为助力公司摆脱目前流动性丧失及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困境,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与多家潜在意向合作方进行了商谈。但由于公司现有及或有负债金额较大,倪开禄持有的公司股权被质押、查封,公司经营状况尚未有实质性好转且财务状况尚处于极度困境中,目前尚未与任何合作方达成合作协议。

  未能找到合适的接盘方,*ST超日将很可能面临暂停交易的局面。此前,*ST超日2011年度及2012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2013年业绩快报显示,*ST超日2013年度亏损约13.3亿元。根据规定,若*ST超日2013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可能自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深交所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与此同时,11 超日债将可能在年报披露后被终止上市。公开资料显示,*ST超日2013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日是4月28日。

  另外,*ST超日接到债权人上海毅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函,该公司以*ST超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ST超日表示,该申请能否被上海一中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ST超日被申请破产重整,对11 超日债的持有人将产生直接影响。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上海一中院裁定受理*ST超日破产重整申请,则11超日债将在上海一中院裁定受理*ST超日破产重整申请时视为到期,并同时停止计息。此前的3月7日,11超日债已实质性违约,当日仅兑付400万元利息,剩余8580万元利息尚未支付。此前,11超日债已于2013年7月8日起暂停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上海一中院受理*ST超日债权人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且破产重整失败,*ST超日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在这种条件下,*ST超日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另一种可能是,如果*ST超日股票被暂停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则*ST超日股票也可能被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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