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政泉控股通过对方正证券董事会席位的争夺战,展开了新的攻势。
方正证券今日公告称,政泉控股提议于1月21日召开方正证券2015年临时股东大会。政泉控股称,根据方正证券《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法定人数分别为9人和3人。同时,考虑到方正证券其他股东推荐董监事候选人,并兼顾吸收现任董事、监事等实际情况,政泉控股方面曾提出了5位董事候选人和1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但均被方正证券董事会和监事会拒绝。鉴于此,政泉控股此次召集股东大会,提名了6位董事候选人、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政泉控股推荐的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政泉控股副总经理吕涛,民族证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执行委员会主任赵大建,民族证券董事、财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杨英,河南郑州裕达国贸酒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成,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毅,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徐振雨。
其中的赵大建、杨英正被方正证券起诉。方正证券去年12月公告,其就子公司民族证券不配合年报审计相关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据公告,方正证券12月15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为由,起诉民族证券及其三名相关责任董事赵大建、徐子兵、杨英。
此外,乐山国资、兵工财务与政泉控股都曾为民族证券股东,在方正证券发行股份收购民族证券中成为方正证券股东。
在政泉控股所推荐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其中一人也来自民族证券,尹明柱历任民族证券董事、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政泉控股推荐的两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一人为民族证券监事会主席杨克森,另一人为民族证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助理王一。
回溯资料,2014年8月,民族证券100%股权全部登记至方正证券名下。民族证券股东政泉控股、乐山国资、东方集团、新产业投资、兵工财务五家法人由此在发行股份收购民族证券后的方正证券中拥有合计25.9%的股份。其中,政泉控股持股21.86%。
同时,北大方正集团方面持有方正证券比例为30.55%,仍为控股股东。不过,围绕北大方正集团及政泉控股、方正证券与民族证券,一场繁杂的纠纷愈演愈烈。
而根据《公司法》和方正证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政泉控股从去年9月起,就尝试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而无果。
【更多消息】
方正证券周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2015)开民保字第00185号《民事裁定书》,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泉控股”)通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向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本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30亿元财产。
方正证券近18亿资产遭冻 政泉控股申请保全30亿财产
方正证券周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2015)开民保字第00185号《民事裁定书》,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泉控股”)通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向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本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30亿元财产。
法院裁定冻结担保人曲水浩云实业有限公司(原郑州浩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政泉控股30%的股权;担保人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于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220号裕达国际贸易中心的房屋(共计28套,总面积共计50794.43平方米);冻结方正证券及其下属机构银行存款30亿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方正证券表示,上述财产保全事项已经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存在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公司尚未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受理通知书或仲裁庭开庭通知,尚不知悉政泉控股具体的仲裁申请事项。
另外,公司还公告称,政泉控股已提名尹明柱、黄卫平、陈国欣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民事裁定书》基本情况:
提请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人政泉控股与被申请人即本公司仲裁纠纷一案中,于2014年12月25日将仲裁申请人政泉控股请求保全被申请人即本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30亿元财产的申请提交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申请人政泉控股已向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供了2000万元现金作为担保。
担保人曲水浩云实业有限公司(原郑州浩云实业有限公司)向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供其持有的政泉控股30%的股权为仲裁申请人政泉控股提供担保;担保人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其名下位于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220号裕达国际贸易中心的房屋(共计28套,总面积共计50794.43平方米)为仲裁申请人政泉控股提供担保。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仲裁申请人政泉控股的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1、准许仲裁申请人政泉控股的财产保全请求;
2、冻结担保人曲水浩云实业有限公司(原郑州浩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政泉控股30%的股权;
3、冻结担保人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于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220号裕达国际贸易中心的房屋(共计28套,总面积共计50794.43平方米);
4、冻结本公司及其下属机构银行存款30亿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财产保全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下午17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已冻结本公司17个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冻结自有资金17.73亿元,影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受理通知书或仲裁庭开庭通知,尚不知悉政泉控股具体的仲裁申请事项。上述财产保全事项已经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存在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中国网)